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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36/2023-0004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法定公开
责任部门
能交科
生成日期
2023-06-13 17:31:39
是否有效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园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张掖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建立政府、供电公司、用电客户共同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持续优化提升我市电力营商环境,我委商国网张掖供电公司起草形成了《张掖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意见征求情况

《办法》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张掖经开区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9条,采纳意见建议7条,如市财政局提出基于供电公司公网线路无法满足大中型企业用电客户需要时,由用电客户投资建设电力专线供电,因此配套的电力通道、电力管线(管廊)等由用电客户投资建设等,我们一一采纳并进行了修改。修改完善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审定,并于5月15日以张政办发〔2023〕60号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11条,按照不同电压等级分为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和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分别由地方政府、供电公司、土地储备(征收)管理主体、园区管委会、用电客户承担电力接入工程投资。

《办法》明确,10千伏以下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的,建设流程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基建工程管理规定。园区、与储备土地征收直接相关的10千伏高压用客户的电力接入工程,参照35千伏及以上接入工程执行。35千伏及以上或园区的用电客户电力接入工程,由市县区行政管理部门或园区管委会统筹协调实施和资金监管。《办法》从规划对接、项目启动、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运行维护等6个环节明确了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实施流程,有效规范了项目管理流程和各方责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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