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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索引号
620700112/2023-0008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0 18:05:00
是否有效

关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起草。市发展改革委书面征求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15个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了市场主体和评标(评审)专家意见。召集了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11个部门、单位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四项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只有2018年制定印发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张政办发 〔201885号),该文件依据省政府2013年印发的《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制定。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意见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07号)印发了《甘肃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反馈我市,招标投标工作中还存在“未建立专家管理机制、黑名单机制未有运用案例、相关制度监督约束作用不强”等问题,为全面推进招标投标领域工作整改提升,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我委牵头制定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起草的经过

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行业性比较强,89日,我们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发函,通知六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各领域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四项制度。9月-10月份,我们依据省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借鉴六部门起草的制度和其他省市相关办法,起草了我市四项办法。

10月17日,我委书面征求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15个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又于1031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了市场主体和评标(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118召集了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11个部门、单位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之后对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吸纳并交我委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

意见征求阶段,共征求到相关意见建议4条,吸纳4条。

四、重要条款及说明

办法明确提出了公共资源领域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解决了此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的部分职责不清等问题,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体流程和部门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适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

源文件: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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