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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索引号
620700112/2023-00225
文号
甘政函〔2023〕13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10-18 16:07:20
是否有效

甘政函〔2023〕13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3〕9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客车

(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三)6轴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

二、收费期限

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收费期限届满终止收费。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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