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马营河水资源保护利用所:
你单位《关于审查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山马所〔2025〕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修改完善了报告。经研究,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防洪评价报告审批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张掖市水务局
2025年8月29日
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8月14日,张掖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张掖市水务局、山丹县水务局,山丹县马营河水资源保护利用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会议听取了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沿 C255公路布置,止于山丹河(马营河)白石崖干渠汇入口以上 1.2 km处。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缓解山丹县缺水的困境。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推荐路线。1#直埋管穿越长沟,穿越长度20m;2#直埋管穿越马营河,穿越长度95m。
三、同意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建设方案。穿河段输水管线为地埋式布设,管径1.2m,管顶以上埋深不小于 2.0m,管顶填土高度均大于最大冻土深度及冲刷深度。
四、同意防洪标准的确定。1#直埋管穿长沟段10 年一遇洪峰流量 17.4m3/s,设计洪水位 2869.43m;2#直埋管穿马营河段10 年一遇洪峰流量 93.8m3/s,设计洪水位 2627.44m。
五、同意《评价报告》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成果。1#直埋管设计管顶高程2866.70m,满足冲刷需要的埋置高程2867.42m;2#直埋管设计管顶高程2624.72m,满足冲刷需要的埋置高程2625.30m。设计埋深均满足10年一遇洪水抗冲要求。
六、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评价综合结论。
七、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桥梁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
十、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主汛期不得在河道内施工。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河道面貌。
十一、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山丹县水务局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要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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