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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关于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防洪评价报告审批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5/2025-00184
文号
张水许可〔2025〕3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防汛办
生成日期
2025-08-29 18:00:00
是否有效

山丹县马营河水资源保护利用所

单位《关于审查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山马所〔2025〕61号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对该项目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修改完善了报告。经研究,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防洪评价报告审批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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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814日,张掖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张掖市水务局、山丹县水务局,山丹县马营河水资源保护利用所等单位专家和代表。会议听取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山丹县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沿 C255公路布置,止于山丹河(马营河)白石崖干渠汇入口以上 1.2 km处。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缓解山丹县缺水的困境。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推荐路线。1#直埋管穿越长沟,穿越长度20m;2#直埋管穿越马营河,穿越长度95m。

三、同意输水管道穿长沟、马营河段建设方案。穿河段输水管线为地埋式布设,管径1.2m,管顶以上埋深不小于 2.0m,管顶填土高度均大于最大冻土深度及冲刷深度。

四、同意防洪标准的确定。1#直埋管穿长沟段10 年一遇洪峰流量 17.4m3/s,设计洪水位 2869.43m;2#直埋管穿马营河段10 年一遇洪峰流量 93.8m3/s,设计洪水位 2627.44m

五、同意《评价报告》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成果。1#直埋管设计管顶高程2866.70m,满足冲刷需要的埋置高程2867.42m2#直埋管设计管顶高程2624.72m,满足冲刷需要的埋置高程2625.30m设计埋深满足10年一遇洪水抗冲要求。

六、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评价综合结论。

七、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桥梁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

十、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主汛期不得在河道内施工。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河道面貌。

十一、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山丹县水务局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要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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