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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 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山丹河、东山寺口子、牛角山口子等河流审查同意书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5/2025-00091
文号
张水许可〔2025〕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防汛办
生成日期
2025-06-05 09:31:11
是否有效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甘州区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 750 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山丹河、东山寺口子、牛角山口子等河流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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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山丹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该项目不仅可以作为省内自用调峰火电项目,为新能源提供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河西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又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可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同时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直流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张掖市甘州区三闸镇庚名村,本次防洪评价涉及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线路跨越山丹河GA15号、GA16号、GA19号、GA20号、GB14号、GB15号、GB16号、GB17号、GB18号、GB19号铁塔塔基及输电线路;山丹河已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跨河塔基位于山丹河河道管理范围外;输电线路一档跨河,跨越次数5次,跨河塔基GA15~GA16档距为602m,GB14~GB15档距为555m,GB16~GB17档距为543m,GA19~GA20档距为646m,GB18~GB19档距为628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山丹河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经复核,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山丹河防洪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64m³/s,塔基GA15~GA16设计洪水位为1381.56m,塔基GA19~GA20设计洪水位为1387.85m,塔基GB14~GB15设计洪水位为1382.71m塔基GB16~GB17设计洪水位为1387.18m,塔基GB18~GB19设计洪水位为1387.58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东山寺口子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该项目不仅可以作为省内自用调峰火电项目,为新能源提供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河西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又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可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同时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直流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张掖市甘州区三闸镇庚名村,本次防洪评价涉及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线路跨越东山寺口子GA49号、GA50号、GB49号、GB50号铁塔塔基及输电线路;东山寺口子已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跨河塔基位于东山寺口子河道管理范围外;输电线路一档跨河,跨越次数2次,跨河塔基GA49~GA50档距为507m,GB49~GB50档距为481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东山寺口子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经复核,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东山寺口子防洪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41.39m³/s,塔基GA49~GA50设计洪水位为1441.03m,塔基GB49~GB50设计洪水位为1442.21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小板道沟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该项目不仅可以作为省内自用调峰火电项目,为新能源提供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河西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又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可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同时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直流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本次防洪评价涉及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线路跨越小板道沟GA64号、GA65号、GB64号、GB65号铁塔塔基及输电线路;小板道沟未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输电线路一档跨河,跨越次数2次,跨河塔基GA64~GA65档距为444m,GB64~GB65档距为456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小板道沟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经复核,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小板道沟防洪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5.28m³/s,塔基GA64~GA65设计洪水位为1526.20m,塔基GB64~GB65设计洪水位为1532.70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大板道右沟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该项目不仅可以作为省内自用调峰火电项目,为新能源提供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河西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又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可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同时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直流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本次防洪评价涉及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线路跨越大板道右沟GA73号、GA74号、GB73号、GB74号铁塔塔基及输电线路;大板道右沟未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输电线路一档跨河,跨越次数2次,跨河塔基GA73~GA74档距为451m,GB73~GB74档距为449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板道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经复核,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板道沟防洪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2.37m³/s,塔基GA73~GA74设计洪水位为1608.06m,塔基GB73~GB74设计洪水位为1614.15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大板道沟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该项目不仅可以作为省内自用调峰火电项目,为新能源提供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河西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又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可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同时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直流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本次防洪评价涉及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线路跨越大板道沟GA75号、GA76号、GA77号、GA78号、GB75号、GB76号、GB77号、GB78号铁塔塔基及输电线路;大板道沟未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输电线路三档跨河,跨越次数2次,跨河塔基GA75~GA76档距为447m,GA76~GA77档距为566m,GA77~GA78档距为434m,GB75~GB76档距为410m,GB76~GB77档距为460m,GB77~GB78档距为444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板道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经复核,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板道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7.47m³/s,塔基GA75~GA78设计洪水位为1571.78m,塔基GB76~GB78设计洪水位为1576.99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牛角山口子西支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该项目不仅可以作为省内自用调峰火电项目,为新能源提供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河西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又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可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同时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直流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本次防洪评价涉及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线路跨越牛角山口子西支GA85号、GA86号、GB85号、GB86号铁塔塔基及输电线路;牛角山口子西支已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塔基位于牛角山口子西支河道管理范围外;输电线路一档跨河,跨越次数2次,跨河塔基GA85~GA86档距为486m,GB85~GB86档距为441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牛角山口子西支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经复核,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牛角山口子西支防洪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4.47m³/s,塔基GA85~GA86设计洪水位为1588.71m,塔基GB85~GB86设计洪水位为1593.01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牛角山口子东支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该项目不仅可以作为省内自用调峰火电项目,为新能源提供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河西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又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可满足甘肃省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同时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直流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本次防洪评价涉及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线路牛角山口子东支GA87号、GA88号、GB87号、GB88号铁塔塔基及输电线路;牛角山口子东支已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塔基位于牛角山口子东支河道管理范围外;输电线路一档跨河,跨越次数2次,跨河塔基GA87~GA88档距为428m,GB87~GB88档距为492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牛角山口子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经复核,甘肃张掖电厂扩建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跨牛角山口子西支防洪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9.17m³/s,塔基GA87~GA88设计洪水位为1595.03m,塔基GB87~GB88设计洪水位为1599.10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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