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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关于临泽县输电线路跨越黑河大沙河梨园河输变电工程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5/2025-00082
文号
张水许可〔2025〕1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防汛办
生成日期
2025-05-08 14:34:35
是否有效

临泽县水务局

张掖市临泽县输电线路跨越黑河大沙河梨园河输变电工程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临平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黑河临临牵一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大沙河及张华牵Ⅰ线330千伏、张驼Ⅰ线330千伏、甘肃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梨园河等5处涉河建设项目建设防洪分析结论和建议。现将审查意见印发你局,督促项目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运行和河道行洪安全。整改工作结束后,请你局及时组织验收,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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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临平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黑河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5日,张掖市水务局组织临泽县水务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张掖供电公司、陕西天盛金和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有关代表以及审查专家对《张掖市临泽县输电线路跨越黑河、大沙河、梨园河输变电工程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审查,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形成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建成,工程建设未履行河道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属“未批先建”涉河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改

二、该项目位于临泽县平川镇黑河大桥向西300m处,本次防洪评价涉及临平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黑河122号、123号铁塔及输电线路根据实地测量,结合《黑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相关数据,铁塔塔基均在黑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外。输电线路一档跨越黑河,档距570m。

三、根据防洪标准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临平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黑河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经复核《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五、经复核,《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基本合理。

六、经复核,临平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黑河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253m³/s,设计洪水位为1318.85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七、经复核,《报告》对河道的行洪影响评价和综合评价成果基本合理。

八、经复核,《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结论及建议可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工程防洪应急预案,同时加大降雨及上游洪水分析预测及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河道洪水情况,确保行洪畅通。项目管理单位要与上游水文观测和气象等部门建立水情、雨情预警联动机制,发生洪水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九、建设管理单位要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张掖市临临牵一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大沙河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5日,张掖市水务局组织临泽县水务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张掖供电公司、陕西天盛金和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有关代表以及审查专家对《张掖市临泽县输电线路跨越黑河、大沙河、梨园河输变电工程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审查,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形成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建成,工程建设未履行河道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属“未批先建”涉河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改

二、该项目位于临泽县热源厂处,本次防洪评价涉及临临牵一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梨园河25号、26号铁塔及输电线路根据实地测量,结合《梨园河临泽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相关数据,铁塔均在大沙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外。输电线路一档跨越大沙河,档距271m。

三、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临临牵一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大沙河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经复核《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五、经复核,《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基本合理。

六、经复核,临临牵一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大沙河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43m³/s,设计洪水位为1382.67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七、经复核,《报告》对河道的行洪影响评价和综合评价成果基本合理。

八、经复核,《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结论及建议可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工程防洪应急预案,同时加大降雨及上游洪水分析预测及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河道洪水情况,确保行洪畅通。项目管理单位要与上游水文观测和气象等部门建立水情、雨情预警联动机制,发生洪水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九、建设管理单位要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张掖市张华牵Ⅰ线330千伏、张驼Ⅰ线330千伏、甘肃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梨园河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5日,张掖市水务局组织临泽县水务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张掖供电公司、陕西天盛金和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有关代表以及审查专家对《张掖市临泽县输电线路跨越黑河、大沙河、梨园河输变电工程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审查,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形成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建成,工程建设未履行河道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属“未批先建”涉河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改

二、该项目位于临泽县倪家营镇,本次防洪评价涉及以下铁塔:张华牵Ⅰ线330千伏跨越梨园河62号、63号铁塔及输电线路,张驼Ⅰ线330千伏跨越梨园河72号、73号铁塔及输电线路,甘肃线110千伏跨越梨园河70号、71号铁塔及输电线路。根据实地测量,结合《梨园河临泽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相关数据,张驼Ⅰ线330千伏跨越梨园河72号铁塔塔基在梨园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张华牵Ⅰ线330千伏跨越梨园河62号、63号铁塔张驼Ⅰ线330千伏跨越梨园河73号铁塔甘肃线110千伏跨越梨园河70号、71号铁塔塔基均梨园河道管理范围线3段输电线路均一档跨越梨园河,档距分别为536m、441m、329m。

三、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相关规定经复核,《报告》确定的张华牵Ⅰ线330千伏张驼Ⅰ线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梨园河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标准甘肃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梨园河处输电线路基础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经复核《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五、经复核,《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基本合理。

六、经复核,张华牵Ⅰ线33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梨园河防洪标准3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88m³/s,设计洪水位为1503.78m张驼Ⅰ线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梨园河防洪标准3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35m³/s,设计洪水位为1558.30m甘肃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梨园河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83m³/s,设计洪水位为1728.38m《报告》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合理。

七、经复核,《报告》对河道的行洪影响评价和综合评价成果基本合理。

八、经复核,《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结论及建议可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工程防洪应急预案,同时加大降雨及上游洪水分析预测及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河道洪水情况,确保行洪畅通。项目管理单位要与上游水文观测和气象等部门建立水情、雨情预警联动机制,发生洪水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九、建设管理单位要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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