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文件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
1.严格规范课程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一校一案”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随意调减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科学、信息科技和综合实践等课程。学校要按照课表和相关规定组织教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课表,不得实行“阴阳课表”。普通高中要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严格学分认定管理,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2.严格规范作业管理。要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跨学科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用时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不超过 90 分钟;高中要统筹调控作业总量,每天书面作业平均用时不超过 120分钟。教师要对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不切实际、增加家长负担的社会实践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严格规范作息管理。要根据城乡、季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小学上午到校时间不早于8:00,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上午到校时间不早于7:4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大课间以外的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合理安排作息,小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应达到 9 小时,高中生应达到 8 小时。学校要注重人文关怀,妥善安排早到、迟到学生及时入校,原则上不得占用学生午休时间进行统一活动。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要因地制宜设计课间“微运动”,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到户外,以适当方式放松休息,减少静态行为。
4.严格落实体育活动。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在不增加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学校要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校每天大课间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确保体育锻炼时长与成效,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1-2项终身受用的体育运动技能。
5.严格规范课后服务。要严格落实课后服务“十严禁”要求,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学校不得以开展课后服务为由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加重学生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或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性收费或捆绑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和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各类商业活动借课后服务之名违规进入校园。
6.严格规范学生用书管理。要在国家和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不得选用未列入目录的教材或读本。各类专题教育应融入课程开设,不统一编写和选用专题教材或读本。严格落实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开公示”要求,学生自愿购买省级评议公告目录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学校要按规定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和家长公开,不得统一组织征订或强制要求购买。进入学校的教材、教辅、读物和各类资源,实行“凡进必审”“凡用必审”,学校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进入学校推销教材、教辅、读物和各类教具资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读物和各类线上线下资源。
7.严格规范电子产品使用。要加强学生电子产品入校管理,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并妥善解决学生通话需求。学校教育要本着按需原则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不得使用未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备案的教育类APP,要从严选用、控制数量,不得使用有植入超纲学习内容、推送学科类培训广告、商业广告和游戏的APP。
8.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教育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正确实施教育惩戒,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保障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信息。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歧视弱势群体学生或者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9.严格规范补课办班。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严禁利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确因设置中考、高考、学考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普通高中学校可探索周六和寒暑假一定时段校园面向学生开放,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自主活动和学习场地,严禁强制要求学生到校。学校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培训班,不得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力量有偿办班,不得选派教师、组织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从事有偿家教。
二、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
10.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严禁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招生,坚持属地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违规招收体育和艺术类学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夏令营)、利用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和个人等变相违规招生。严禁学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或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费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学校和个人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保证金”“赞助费”等费用。
11.严格规范学籍管理。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准确办理中小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变动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校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要严格学生转学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不符合转学条件或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违规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不得擅自更改或处理学生学籍信息。各级学籍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籍数据使用规则,严防学籍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进一步规范考试评价
12.严格规范考试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考试,严控考试次数,提高考试命题质量,不得违规组织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增加难度。
13.严格规范评价管理。县区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学生和升学率,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学校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要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上传材料负担。
四、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
14.严格规范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张掖市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每年向社会发布进校园活动白名单,严格控制面向中小学校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创建示范、宣传教育等活动,严禁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点赞、投票等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进校园活动,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凡是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以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涉及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比赛、评选等活动,不得设置点赞、投票等类似环节。要加强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参观、学习、视察、慰问等活动管理,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5.严格规范各类竞赛和研学实践活动。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清单之外的社会性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不得“以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质的庆典、开业仪式等活动。学校要按照每学年累计小学生4-5天、初中生5-6天、高中生5-7天的要求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并选择资质齐备、势力雄厚的基(营)地和承办机构,落实审核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改变活动时间、地点、外出人员、经费来源等审批内容。
16.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学校、教师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或收取回扣。严禁学校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学生强制收取班费。
17.严格规范家校联系。要通过家长会、家长讲堂、学校开放日等活动建立沟通机制,形成教育合力。要加强班级群管理,严禁学校和教师通过微信群、QQ 群、钉钉群等媒介发布成绩排名、学生在校表现、广告、求助、募捐等信息。教师要尊重学生隐私,不得散播学生家庭背景、身体状况等信息。严禁学校组织家长参加未经教育部门审核的各类直播讲座和线上培训课程。
18.严格规范家长委员会管理。要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家长委员会要发挥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不得从事与职能无关的事项,严禁组织违规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学校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违规收费。
五、进一步加强违规办学行为治理
19.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对各类信访平台和渠道反映的违规办学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整改、反馈。对于问题明确、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整改不及时、问题屡次出现的违规办学线索,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办,并对各县区、学校规范办学情况、问题核实、督查整改、实际成效等进行随查随访和定期通报。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检查通报制度,督促辖区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0.强化责任追究。违规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指导学校履行好规范办学行为主体责任。县区教育部门违规的,由市教育局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学校违规的,由主管教育局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等行政处理。对影响恶劣、整改不及时、问题屡禁不止的违规办学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张掖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