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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高台北部滩百万千瓦风电基地20万千瓦风电2#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审查同意书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5/2025-00033
文号
张水许可〔2025〕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防汛办
生成日期
2025-01-24 09:05:00
是否有效

高台上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高台县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高台北部滩百万千瓦风电基地20万千瓦风电2#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高台北部滩百万千瓦风电基地20万千瓦风电2#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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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北部滩百万千瓦风电基地20万千瓦风电2#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项目位于高台罗城镇。为加快高台北部滩百万千瓦风电基地风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开发建设力度,实现高台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三)同意防洪标准的确定。根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同意《报告》确定110kV输电线路百年一遇洪水位最小垂直距离为3m。

(四)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同意《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报告》确定的防洪标准:G11塔杆G12塔杆输电线路跨越1#沟道处百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7.3m³/s,设计水位1491.26m;G19塔杆G20塔杆输电线路跨越2#沟道处百年一遇洪峰流量35.1m³/s,设计水位1518.44m;G47塔杆G48塔杆输电线路跨越处3#沟道处百年一遇洪峰流量86.4m³/s,设计水位1344.27m;G48塔杆G49塔杆输电线路跨越3#沟道处百年一遇洪峰流量86.4m³/s,设计水位1334.60m;G50塔杆G51塔杆输电线路跨越4#沟道处百年一遇洪峰流量19.4m³/s,设计水位1321.37m;G52塔杆G53塔杆输电线路跨越处5#沟道处百年一遇洪峰流量14.6m³/s,设计水位1314.37m;G55塔杆G56塔杆输电线路跨越处6#沟道处百年一遇洪峰流量93.7m³/s,设计水位1286.65m输电线路对河道百年一遇水面高度最小净距均大于3m。成果基本合理。

(六)同意《报告》河道行洪影响评价结论。

(七)同意《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高台县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高台县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高台县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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