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研究培训基地建设运行方案》《张掖市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培训基地共建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法学会,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建设运行方案》和《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共建机制》已经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2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张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 张掖市司法局
委员会办公室
张掖市法学会
2024年8月26日
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研究培训基地建设运行方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为科学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张掖建设中的理论指引作用,经市司法局、市法学会、河西学院、市委党校商定,根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重点任务需要,决定建立“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配套建立人才支撑、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学习宣讲、评价激励制度体系,确保法治张掖建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深入开展。
一、明确职责
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主要承担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全面依法治市基础理论和应用政策调查研究等工作,具体工作中主要有七项职责:一是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各协调小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二是列席协调小组会议,为会议讨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建议;三是列席委员会会议,接受会议就有关专业问题的咨询;四是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五是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六是为市级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投资以及重要合同协议签订等提供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七是为党委政府的其他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专业咨询。
二、具体任务
(一)建立应用外脑智库,增强理论研究支撑
由市司法局统筹,市委依法治市办各协调小组牵头,各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分别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五个专业人才信息数据库。立法人才信息数据库重点依托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实务部门以及市法学会、河西学院、市委党校等理论研究部门建立。执法人才信息数据库重点依托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执法部门和河西学院的兼职律师建立。司法人才信息数据库重点依托市县两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守法普法人才信息数据库重点依托宣传、文化、教育、重点执法部门、市委讲师团、市法学会、河西学院、市委党校等部门建立。涉外法治人才信息数据库重点依托市外办、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市法学会、河西学院、市委党校等部门建立。
人才数据库建立坚持动态更新原则,坚持理论和实践并重,有侧重地从全市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部门中选取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
(二)建立理论研究制度,形成法治实践研究成果
发挥市法学会在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平安张掖、法治张掖建设实践,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阐释工作,加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聚焦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治理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处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形成一批具有理论指导性、实践应用性、富有前瞻性的研究成果。
发挥河西学院在全市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上的优势,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研究,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国情省情市情、解决现实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作出新贡献。
发挥市委党校的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优势,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干部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把握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经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法学理论研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研究阐释,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开展好面向领导干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努力做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发挥政法单位的法治实务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如何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政法工作,推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司法;建立完善多元化、全覆盖的成果转化机制,拓宽成果转化渠道,推动各类研究成果向服务决策和指导执法办案转化,打通理论研究与实务应用“最后一公里”;深入研究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确保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服务党政精准决策
研究培训基地要建立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制度同步配套的前置性调研制度,抽调人才信息数据库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县区、行业、部门和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面向基层、面向实践,瞄准法治领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矛盾诉求集中、对张掖发展影响深远的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搜集掌握法治实践中的第一手鲜活素材,为后续决策提供参考。调研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研讨会,深入剖析普遍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探究破解体制机制性障碍的措施方案,参与调研的法律实务部门或法学理论研究人员必须列席研讨会,并就方案的制定提出实质性专业意见建议,形成科学详实可行的调研报告。
发挥市法学会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等独特优势,全力推动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广泛组织动员专家学者、法学教授和法律实务部门业务骨干积极参与,抽调各领域专家组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调查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作用。
(四)建立学习宣讲制度,筑牢法治思维根基
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纳入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内容,灵活运用专题辅导、研讨交流、案例教学等方式,用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辅导读物,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完善法学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研究和学校教育,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教材,巩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法学教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一体推进法学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建设,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建立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制度,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采取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组织观看专题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结合普法宣传融合宣讲等方式展开,内容重点突出“十一个坚持”基本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指示、批示等。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讲师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河西学院、市委党校配合,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全市政法系统的专题巡回宣讲活动;由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以“法律十进”为载体,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普法协调小组会议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引导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
(五)建立评价激励机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改进法学理论研究评价方式,以研究成果服务决策、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为主要衡量标准,改进评价方式,科学评估应用法学研究成果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等法治实践发展的贡献,推动理论研究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法学理论研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法学研究的课题费、图书资料费、奖励费等,不断加大研究投入。建立优秀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制度,对法治理论研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
把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多元化、全覆盖的成果转化机制,拓宽成果转化渠道,推动各类研究成果向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转化,向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转化,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矛盾突出、涉及利益广泛的法治难题转化,打通理论研究与实务应用“最后一公里”。
加强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传播推广,用好电视、广播、报纸、政法新媒体矩阵等平台,持续办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把手”谈法治》等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提高研究成果实践价值和传播力、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是我市准确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和依法治市“一规划两方案”的现实需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积极投身研究培训基地建设,扎实开展研究阐释、理论转化,形成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合力。要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推动落实等方面强化全周期全要素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研究培训基地建设运行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要坚持边建设边探索边运行边提升的工作思路,强化沟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积极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性障碍,推动各项制度建设更加科学有序。要把各部门履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基地正常运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研究培训基地共建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从优势互补、双向服务、互助互建的原则出发,专题研究并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张掖建设中的理论指引作用,努力形成工作联动、资源共享、理论共建、互学共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新格局,经市司法局、市法学会、河西学院、市委党校、重点执法部门商定,根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重点任务需要,决定在河西学院、市委党校建立“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为确保研究培训基地有效发挥作用,特制定如下机制:
一、协同共建机制。河西学院、市委党校与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重点执法部门形成长期协作机制,全面组织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实践工作,强化法治张掖建设的学理支撑。
二、理论研究机制。河西学院、市委党校依托本院校相关教研教辅部门,充实完善现有研究团队,组织法学教授、专家和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积极参与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编纂公开征求意见等专业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专业性意见建议。
三、调查研究机制。共建各方要明确负责人,每年制定研究计划,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研究工作,定期了解研究活动进展情况,并确定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务;研究培训基地受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重点执法部门委托,承担相关课题的社会调查研究任务,并按时出具研究成果,要围绕不同主题,主持开展依法治市理论调研,每年完成至少2篇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能成果转化落地落实的高质量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四、联席会议机制。共建各方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工作联席会”,交流、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和研究阐释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调整制定下一步学习贯彻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
五、成果共享和转化应用机制。研究培训基地对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重点执法部门委托研究课题,双方围绕重大理论和重要实践问题随时开展信息沟通,重大活动情况随时共享;共建实践中,双方应以促进学研共建为目标,不断完善加强共建机制;研究培训基地每年至少产出或转化1-2份以上的研究成果,在国家级期刊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2篇,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的高质量研究成果,用以指导实践。
六、经费保障机制。对获得中央、省级领导批示,被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在推动法治张掖建设进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重点执法部门视情况予以适当经费补助,并可优先推荐参加市法学会、省法学会组织的优秀法学成果评选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七、交流合作机制。研究培训基地适时派员到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重点执法部门及市直机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辅导、政策解读、成效评估等活动;研究培训基地要发挥专业机构、专业力量作用,积极组织撰写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水平理论文章,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重点执法部门负责向《民主与法制》《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中国司法》等法学核心期刊推荐并组织在媒体矩阵上宣发;共建各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互为培养教育基地,工作人员可在对方单位挂职、跟班学习等,强化工作联动性;双方在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入职、党员入党、领导干部任前任中、重大节点等时期适时开展调研、培训交流等;河西学院负责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来张开展讲座,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重点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法治建设领域相关单位人员前往学习交流。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各类班次教学体系核心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教材体系,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建设运行方案》和《张掖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培训基地共建机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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