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司法局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开展律师队伍党纪学习教育,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整顿和规范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教育和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依规经营、依法诚信执业,健全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满意度,以法治环境的持续改善来促进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顿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提高全市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查办违法违规执业案件;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准入标准,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规则,促进公开、透明和可信赖;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塑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和水平。
三、整顿范围和内容
(一)整顿和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地以外违规设立办公地点、接待室。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行业以外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坐班执业,或者不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
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司法工作人员不正当交往接触,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干涉或者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的。
4.外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市设点执业或者坐班,私自接受委托、代理、辩护、收取费用,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诉讼、非诉讼业务的。
5.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采用恶意挑拨、违规承诺、虚假宣传、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案件违规办理的。
6.以协调案件、疏通关系等为名,采取诱导、欺诈等方式捏造事实,向当事人收取委托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骗取当事人财物的。
7.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法违规从事法律咨询(服务)事务的。
8.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整顿和治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
1.未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而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名义从事有关活动的。
2.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市场主体,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的住所或备案的经营场所不一致的。
3.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后,继续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
4.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以“法律服务所”“律所”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揽案源的。
5.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揽业务的。
6.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利益勾连,放任、纵容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其执业场所内执业的。
7.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相互串联,以法律咨询机构名义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再将案件转交给合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承办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
8.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顿和纠治假借法律服务侵害民生利益突出问题。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辩护案件中,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错误的。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诱导、欺诈等方式捏造事实,骗取当事人财物的。
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虚假宣传、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
4.严厉禁止律师事务所在招投标中的恶意竞争行为。
(四)健全完善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制度体系。
全面清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制度,废止与新时代法律服务政策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制度体系。
四、重点任务及措施
从2024年6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整顿规范工作。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把警示教育、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有序有效推进整顿和规范。
(一)全面排查建账。要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全方位排查活动,逐一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核查,发现需要整顿和规范的突出问题,建立本地区整治问题台账。各单位要面向社会集中宣传法律服务领域的法律、政策和市场规则,重点宣传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能特征、服务范围,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区分、理性选择。按照“谁准入,谁监管”原则,协调一致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狠抓集中整治。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司法局重点查处擅自设立律师办公地点、接待室或分支机构,依法查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法院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诉讼活动的监督,严格查验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出庭手续,对不符合代理或者辩护条件的,禁止其参与诉讼活动,并将违法违规代理的情况向司法行政部门反馈,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查处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应在具体工作中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在立案阶段要严格审查代理人的委托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律师执业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律师执业证上体现的执业机构,与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是否相符,对于律师事务所函与律师执业证不一致,应要求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交相应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作为案件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于公民代理要严格审查代理人是否作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团体推荐人,如发现推荐的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不是本案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应要求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推荐手续。
2.在审理阶段,除了对上述问题进行审查外,还要重点审查案件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是否存在禁止在本院执业的情形,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内容执行,包括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是否为本院离退休人员以及是否为本院干警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任职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市场监管局重点查处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设立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市场监管局要依法登记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范围,规范经营范围用语表述,明确法律咨询经营范围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不含许可类政策咨询服务。并根据投诉举报、有关部门移送线索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并督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将营业执照悬挂在醒目位置。
(三)持续巩固提升。
1.公开合法机构。借助“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合法合规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业务范围、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分辨真伪,选择可信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2.严格行业监管。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职责,强化市、县司法局日常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作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预防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交叉、混同执业。
3.健全长效机制。市、县司法局要会同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改进工作措施,建立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4.开展警示教育。筛选法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执业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促使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依规执业,引导广大群众能够自愿选择合法合规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严格考核评估。各县区司法局、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专项整治后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建设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把本次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当作优化法治环境的实际举措抓实抓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多渠道发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法律服务(咨询)机构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妥善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重叠、缺位等问题,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对整改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
张掖市司法局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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