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
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局党组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对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主要领导直接部署协调,推动落实。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职能发挥到位。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治素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学习,采取中心组学习、聘请法律顾问等形式,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党内外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重点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每会一廉”“每会一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全年党组学法1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24次。认真抓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公务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公务员网上知识培训、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开展法律常识的网上测试,合格率100%,组织干部开展职工法律知识考试2次,全部达到了合格。
三、深入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纳入湿地保护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利用“世界湿地日”“4.22”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湿地保护知晓率。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和交流,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
四、健全完善机制,规范行政执法
始终坚持以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拍照留存。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及时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同时,坚持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积极应用“互联网+”,开展掌上执法,及时将抽查事项、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组织对全市湿地系统征求意见审核事项案卷开展评查活动,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规定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行政审核和许可事项中由主办科室提出审核意见,法律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重大决策事项中,预先征询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把依法行政建设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持续强化湿地领域涉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守湿地生态安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黑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事关我市乃至河西走廊地区生存与发展、事关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重大问题,努力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湿地生态安全。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保护区及一般湿地监督管理,尤其对涉及保护区及一般湿地的各类建设项目,严格规范审核报批程序,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经核准开展的建设项目,建立台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湿地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监管不到位问题及短板弱项,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整改到位;同时,注重源头治理,把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务实管用、系统完整的保护管理制度,促进保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新思路、新办法,持续提升保护区综合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和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生态破坏存量、严禁生态破坏增量;加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积极推进社区共建共管,逐步健全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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