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WXTJ-3标LK0+038前川子中桥危桥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你单位跨宁昌河建设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WXTJ-3标LK0+038前川子中桥危桥改建工程。工程建成后对河道防洪不会产生影响。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7日
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WXTJ-3标LK0+038前川子中桥危桥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前川子中桥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宁昌村,桥梁全长40.0m,为跨越宁昌河而设,建成年代为1975年,该桥服役时间较长,设计荷载较低,近年来受超载运营车辆的影响,桥梁下部多处出现不同程度病害,严重影响桥梁运营安全,依据“公路危旧桥梁排查和技术要求”相关规定,该桥属于结构性存在缺陷的桥梁,加之本桥荷载等级过低、承载能力不足,加固维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故决定拆除新建。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四)基本同意防洪标准的确定。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相关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WXTJ-3标LK0+038前川子中桥危桥改建工程的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标准。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经分析计算,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WXTJ-3标LK0+038前川子中桥危桥改建工程1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441m3/s,设计洪水位为2323.84m,成果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七)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八)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九)工程施工监督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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