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张掖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1号)、《张掖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市委发〔2018〕38号)、《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8〕47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培养用好现有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激励人才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努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者队伍,培养一大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农村人才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政策措施
(一)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聚集
1.加大基层人才引进力度。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加大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力度,县区、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空缺编制,优先用于招录各类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县区、乡镇事业单位通过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可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每年招募1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选派15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和见习。
2.放宽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在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可以根据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采取笔试前划定成绩合格线的办法招聘。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国家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考乡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适当放宽肃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
3.提高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县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可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向乡镇事业单位倾斜。在现有岗位基础上,将县及县以下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提高5%,其中肃南县提高6%;乡村教师在评定中、初级职称时,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评定相应职称。有计划地选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挂职,市、县区事业单位愿意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挂职)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任相应职称。
4.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离岗创业和兼职服务。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相关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期限不得超过3年),编制、人事关系和职务级别予以保留,工龄、原岗位任职或聘用时间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原单位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定,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政策与渠道不变。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人员到基层兼职,有偿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研发、技术培训等服务,取得的兼职报酬、项目收益、成果奖励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离岗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5.实行基层人才和特殊人才评价政策。坚持职称评审向基层一线倾斜,侧重考察基层人才实际工作能力,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任职年限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到基层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最后一次取得用人单位考核认定职称之后,下一次正常晋升职称均可提前1年申报。城镇人才到乡村服务满1年、或与乡村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服务或支援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畅通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作出重大贡献人才直接评审职称。制定完善农村和企业人才市内有效职称评审办法,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相衔接制度。
6.坚持专业技术人员“凡晋必下”制度。教育、卫生计生、农业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县及县以下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1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期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高一级职称。
(二)加大基层人才队伍培养选拔力度
7.多形式培养技能人才。制定市、县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每年创建10个左右市级、30个左右县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作为“培训名师”。鼓励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培训名师”以师带徒等形式培养技能人才,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围绕重点产业建立专家服务团,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等形式,培养一批基层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
8.拓宽技能人才选拔渠道。开展“151”农村高层次人才评选活动,全市每年推荐评选10名“金张掖能工巧匠”,50名返乡创业带头人,100名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带动各行业领域评选一批技能人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大幅提升基层人才技能水平。
9.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需要,本着方便劳动者就近就地培训、突出掌握实际操作技能的原则,采取“1+X”(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的模式,适时认定发布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形成覆盖城乡、门类多样、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职业培训体系。
10.实施10万农民工技能大培训。紧扣产业发展和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以农村建档立卡劳动力、农村新生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分类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利用三年时间,每年培训农民工3.5万名以上。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给予每人300元-1500元的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每人600元—1900元的补贴。
11.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体系。在发挥市县区农村劳动力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每个乡镇依托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成立劳务工作站,确定1-2名工作人员,每个村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劳务信息员,专(兼)职从事劳务服务工作。同步推进“互联网+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同步、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的服务平台。适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招聘服务活动,及时精准开展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公共就业服务。
(三)鼓励各类人才到基层创新创业
12.精心实施就业创业“三大计划”。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张掖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为重点,持续实施青年创业者培育、返乡创业典型培树、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计划,每年培树350名青年创业主体、110名返乡创业典型和培训3500名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省级创业典型给予3-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给予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对合伙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并吸纳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3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创办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10万至20万元补助。
13.因地制宜兴建“扶贫车间”。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在贫困乡村(社区)兴办厂房式、居家式、合作社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给予6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创办的“扶贫车间”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省级创业典型创办的“扶贫车间”给予2-10万元一次性补助。属于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20%以上,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当年度给予每个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
14.落实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落实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考核结果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县区在国家和省上出台政策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乡镇补贴标准,并向艰苦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15.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工资标准。对录(聘)用到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定级时,级别(薪级)工资档次在国家规定的定级标准基础上高定2档(2级);对录(聘)用到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定级时,级别(薪级)工资档次在国家规定的定级标准基础上高定3档(3级)。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才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人才振兴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工作责任。从2019年起,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不断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乡村人才振兴的具体措施。要协调农业农村、教育、卫计、科技、文化旅游、工信、商务、财政和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三)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放管服”和“四办”改革,破除制约人才流动和创业创新的制度“瓶颈”,激发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热情和活力,形成各类人才向乡村聚集的“洼地”效应。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乡村人才振兴的各项政策和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各类人才为乡村振兴建功立业,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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