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万邦创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甘州区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张掖市甘州区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二坝水库清淤增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甘州区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二坝水库清淤增容工程,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影响较小。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3年6月1日
张掖市甘州区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二坝水库清淤增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本项目位于甘州区东部碱滩镇二坝村。修建甘州区二坝水库清淤增容工程是解决黑河集中调水与灌区灌溉高峰期用水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大满灌区灌溉供水保障程度的需要,可以有效缓解大满灌区多年地下水超量开采的问题。同时,甘州区黑河灌区是全国重要的制种玉米生产基地,提高灌区供水保证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防洪标准的确定。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相关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二坝水库清淤增容工程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洪水防洪标准。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防洪标准:甘州区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二坝水库清淤增容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30 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05m3/s,H01-H06断面处相对应的设计洪水位分别为1478.30m、1477.21m、1476.83m、1476.08m、1475.57m、1475.02m,成果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结论。30 年一遇洪水下,工程断面H01-H06处本次复核一般冲刷深度叠加安全深度后计算值分别为0.83m、0.74m、0.86m、0.82m、0.85m、0.70m,根据老仁坝管线工程设计方案,H03-H05断面布设于管线穿越山丹河河道管理范围段,管线埋深分别为1.48m、2.34m、1.39m,富余量分别为0.62m、1.52m、0.54m,因此老仁坝管线穿越山丹河河道管理范围段可以满足30年一遇设计洪水下的冲刷要求经复核,基础埋深满足冲刷要求。
(七)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