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甘州区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数据中心10kV市电工程输电线路跨黑河段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你单位跨黑河建设数据中心10kV市电工程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影响较小。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3年5月18日
数据中心10kV市电工程输电线路跨黑河段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大数据产业园依托张掖市的特色农业、经济、文化平台,为全市提供数据相关服务,有利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布局要求,充分发挥张掖市地缘区位独特、文化底蕴深厚、农业产业独特、支持政策叠加等优势,推动张掖市高质量发展,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防洪标准的确定。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相关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数据中心10kV市电工程输电线路跨黑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数据中心10kV市电工程输电线路跨黑河段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016m3/s,成果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波浪高度复核成果。数据中心10kV市电工程输电线路设计最低点高程为1560.64m,高于最低行洪高程10.09m,满足20年一遇洪水的设计要求。
(七)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八)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九)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甘州区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十)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甘州区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一)工程施工监督由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