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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国际物流园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620700075/2023-00293
文号
张水许可〔2023〕4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水保站
生成日期
2023-05-12 16:40:00
是否有效

张掖国际物流园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张掖国际物流园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请示》(山园管字〔2023〕22号)收悉。经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概况

张掖国际物流园位于张掖市山丹县,总体规划占地面积 3524公顷,园区发展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为 2021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0年。本次区域评估范围面积为 2788.9公顷(已扣除园区内已批复水保方案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11.11公顷)。规划建设过程中,土石方挖填总量254.1万立方米,规划总投资35.2亿元,其中土建投资 7.25亿元,设计水平年确定为 2030年。

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总体意见

1.基本同意区域水土保持评价。

2.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3.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88.9公顷。

4.同意区域综合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79%,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86%,林草植被恢复率85%,林草覆盖率14%,表土保护率90%。

5.同意区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6.同意本区域评估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6239.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904.45万元(其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546.29万元由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缴纳,入驻企业项目 3358.17 万元由各入驻企业负责缴纳,符合免征条件的按照实际情况申请免征)

三、管委会及入驻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区域评估报告,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各入驻生产建设单位是园区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管委会应督促入驻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按区域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张掖市水务局、山丹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统一对开发区或开发区一定区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成果供区域内项目共享使用。

4.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5.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6.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开发区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区域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区域评估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

六、山丹县水务局负责该区域评估报告落实的监督检查。


                                          张掖市水务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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