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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临泽平川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输电线路跨越黑山口河项目审查同意书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5/2023-00272
文号
张水许可〔2023〕5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防汛办
生成日期
2023-05-19 10:15:00
是否有效


临泽县肃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临泽县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临泽平川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输电线路跨越黑山口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你单位黑山口河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影响较小。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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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15日


临泽平川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输电线路跨越黑山口河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本项目位于临泽县平川镇。项目建设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符合甘肃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要求,促进地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随着该风电场的建成,不但可提供电力,而且风电场本身也可成为旅游景点,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四)基本同意防洪标准的确定。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相关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临泽平川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输电线路跨越黑山口河防洪影响评价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的洪水计算成果。《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防洪标准:临泽平川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输电线路跨越黑山口河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45.5m3/s,成果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七)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八)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临泽县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九)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临泽县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工程施工监督由临泽县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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