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关于2023年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9/2023-0000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2-27 17:30:55
是否有效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甘交财审〔2022〕14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

根据2021年省政府第1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我省对通行G30连霍高速武威南至玉门段、G22青兰高速雷家角至西峰段、G1816乌玛高速临夏至合作段和景泰至中川段共计936.51公里的货车,以及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实施差异化收费。

一年来,通过运用差异化收费价格杠杆,调节货车通行意愿,吸引并行国省干线车辆改行高速公路,促使区域路网资源使用日趋均衡,国省干线公路拥堵现象得到有效缓解。今年1月至11月差异化收费路段货车交通量同比增长85%,货物运输量同比增长100.2%,1月至10月全省公路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36.37%,领跑全国,有力促进了疆煤外运、能源保供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加速畅通了河西地区、庆阳革命老区、甘南和临夏民族地区及兰州新区物流运输,带动了路衍经济发展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与销售,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差异化收费政策为货运企业和司机带来的便民、利民、惠民社会效益已初步显现。今年1月至11月差异化收费路段受惠车辆达到493.1万辆,优惠通行费10.4亿元,日均节约油耗125万元,日均节约时间2.2万小时,货车维修成本和公路养护成本实现双下降,货车司机得到了实惠。依托服务区等建设的“红色驿站”为货车司机提供了停车住宿、就餐休息、学习交流等暖心服务,“车货无忧”公众责任险让货车司机在服务区休息睡觉再无后顾之忧,“陇原红运”党建信息平台让司机找到了组织,畅通了诉求渠道。通过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交通运输民生实事,真正让货车司机跑得起高速、吃得上热饭、睡得上安心觉、“急难愁盼”问题能及时解决,切实维护了货车司机群体的合法权益。差异化收费政策还促进了通行费稳步增收,其中实施“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政策的G30连霍高速武威南至玉门段效果最明显,实现了公路使用者和经营者双赢的目标,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条件。

为进一步畅通河西走廊物流运输,更好发挥G30连霍高速“大动脉”通道作用,经省政府同意,在继续保留2022年已实施差异化收费全部路段和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扩大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将G30连霍高速公路武威南至玉门段从玉门收费站向西延伸197公里至柳园收费站,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8日

(主动公开)


关于2023年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甘交财审〔2022〕14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