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纂《张掖年鉴(2023)》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年鉴》是由张掖市人民政府主办、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出版、各参编单位共同参与的大型综合性年刊,自创刊以来,已经连续编纂出版15卷,充分发挥着地方综合年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扎实推进“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工作要求,持续巩固“年鉴全覆盖”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市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 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张掖年鉴(2023)》编纂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度年鉴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编纂内容
《张掖年鉴(2023)》是全面记述张掖市2022年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百科全书”,内容分正文、彩页二大部分,具体包括:主体资料(工作情况)、图片资料、机构资料、大事记资料、附录资料等。
(一)主体资料
1.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22年度本单位工作情况及创新性、突破性工作实际撰写全文。围绕主要职能任务,根据年度特色工作和本系统、本行业大事、要事等内容科学合理设置基础条目、特色条目,字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2.2022年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录,要求上报本部门及系统所属单位(集体)及个人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含省委、省政府)机关的各类表彰(见附件2、附件3)。
3.2022年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录,按照往年要求上报(见附件4)。
(二)图片资料
文稿应附3-5幅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的高清照片,并标明图片反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图片提供人等信息:
1.彩页图片:即正文前图片,是图片中重要部分,主要收录反映年度内行业、系统或全域重大活动图片和反映本部门单位工作亮点、工作佳绩的图片。
2.随文图片:坚持图随文走,以达到图文并茂的效果。报送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构图精美,能体现单位或行业年度特色,切忌将图片附在文档之中进行报送,要将所有原图单独建立文件夹报送,保证图片尺寸和清晰度。
3.专辑图片:2022年是张掖撤地建市20年,《张掖年鉴(2023)》特设置“20年图说专辑”,各单位要精选至少2组能够突出反映20年来各自领域发展情况的图片,生动记录、全面展现张掖20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三)机构资料
1.机构设置:重点记述2022年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下设机构简介、本单位职能等,着重记述变化。
2.领导干部名录:收录本单位副处级(实职)以上领导,注意排序,少数民族或女干部要加括号注明,当年内职务有变动者,应加括号注明任免职具体时间。
(四)大事记资料
主要收录本部门单位2022年内发生的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等。文稿应遵循“常事不记,非常则记”的原则,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要反映大事、要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相关数据等要素。大事记资料以年、月、日为序排列,一事一条。日不明者置于月末,称“是月”;日、月均不明者置于年末,称“是年”。
(五)附录资料
主要收录反映年度内阶段性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特色工作,以及在传统年鉴编纂体例中没有设置,但在阶段性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的资料。辑存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原始文献,如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工作报告、总结、经验做法、重要出版物等。
二、组稿范围
《张掖年鉴(2023)》由市委(含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包括市政府综合部门、农林水牧、工交财税、公安司法、科教文卫体等部门、直属机构、单位)、市政协,市法 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驻张部队、武警机关,省属驻张单位(企业),各金融、通讯、保险、证券机构,各县区等按照年鉴编纂要求提供基础文稿、图片。
三、年鉴时限
《张掖年鉴(2023)》记述上限为2022年1月1日,下限为2022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年鉴编纂自觉。持续不断地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为国存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编纂出版 2023 年卷综合年鉴对于全面客观系统记录2022年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第三轮志书编纂工作积累连续性年度资料。
(二)巩固编纂成果,提升依法治鉴水平。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志、依法编鉴意识,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催稿通报制度。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开展专业年鉴编纂工作,不断拓宽年鉴工作领域。要严格质量管理,合力推动各类年鉴的质量建设、信息化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合作与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区地方史志办公室要扎实推进2023年卷综合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确保3月底前完成纲目编纂、10月前实现公开出版全覆盖。
(三)严格编纂要求,推进年鉴高质量出版。各组稿、撰稿单位要严格按照年鉴体例要求,结合各自主责主业以及2022年度发生的重大活动、亮点工作、特色工作,撰写有重要存史价值的稿件,文稿、图片不得跨时限组织、表述和反映。撰稿人要严把稿件质量关,坚持用第三人称和记叙文、说明文体,杜绝报告式、总结式、新闻式内容;资料数据要翔实可靠,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综合性和动态性条目比例要适当;表格要设计规范,运用得当;随文图片要主题突出,图片文字说明要素齐全,图文相符,要选择符合印刷要求的高像素、高清晰度图片(JPG格式,2M以上)。审稿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把文稿和图片政治关和保密关,加强意识形态审核,杜绝政治性差错;对于涉及民族、宗教、涉外等敏感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口径,确保稿件内容记述全面准确。
为保证本卷年鉴编纂有序推进,设立《张掖年鉴(2023)》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编辑部设在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903室。
各供稿单位要加强与编辑部的沟通配合协作,对于编辑部反馈的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不拖不延。各供稿单位报送稿件前,必须确定撰稿人、审稿人(附件1),编纂过程中,若撰稿人、审稿人发生变化,需与编辑部联络,及时修改或补充;提供的稿件必须经审稿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本卷年鉴截稿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各供稿单位请于截稿日之前将文稿(图片)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附件,一并报送至编辑部,确保在2023年4月30日内完成定稿。
联 系 人:刘曦蔚
联系电话:0936-8224824
联系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1号张掖市地方史志办
公室(张掖市档案馆9楼)903室
电子邮箱:gszyszb@163.com
附件:1.《张掖年鉴(2023)》编纂联络人花名册
2. 2022年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单位名录(样表)
3. 2022年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名录(样表)
4. 2022年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录(样表)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