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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湿管函〔2022〕26号 关于实施临泽县双泉湖湿地鸟类栖息地 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的函
索引号
620700072/2022-00012
文号
张湿管函〔2022〕26号
关键词
临泽县双泉湖湿地;鸟类栖息地水土保持治理项目
发布机构
市湿地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湿地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8-03 11:01:11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实施临泽县双泉湖湿地鸟类栖息地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的请示》(临政报202229号收悉拟建区域是鸟类迁徙、栖息的必经之路,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该区域生态环境,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稳定,落实生态为民政策有重要作用。经审核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实施,并提出以下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工前必须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

2.对通过生态修复、恢复重建增加的湿地区域按程序调整纳入临泽县湿地范围严格依法管理。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湿地修复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实施修复工程;不得开展与该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建设内容,不得擅自修筑其他设施对湿地生态环境和地形地貌的扰动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建设任务完成后妥善恢复地貌,确保整体湿地生态修复效果。

4.由临泽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临泽县大沙河流域管理局签订项目建设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项目建成后,要持续强化监督管理,不得在湿地区域内发生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水等各类违反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破坏生态功能的行为。


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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