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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关于印发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武仙土建三标1-6#临时便桥审查同意书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5/2022-00034
文号
张水许可〔2022〕1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防汛办
生成日期
2022-03-14 18:00:00
是否有效

甘肃五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肃南县水务局及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武仙土建三标1-6#临时便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你单位建设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武仙土建三标1-6#临时便桥。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237


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

武仙土建三标1-6#临时便桥审查同意书

(一)该工程的建设能够打通蒙甘青三省快速能源通道,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对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该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相关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确定的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武仙土建三标1-6#临时便桥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138m³/s、138m³/s、581m³/s、581m³/s、581m³/s、581m³/s

(三)《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建管〔2004〕109号)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对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确定的冲刷深度、壅水高度、壅水长度等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G569线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工程武仙土建三标1-6#临时便桥在河道中布设桥墩,占用行洪面积,产生壅水,会降低两岸堤防的设防能力,建设单位要编制桥梁洪水防御应急预案,加大洪水分析预测及监测,及时掌握河道洪水情况,确保行洪畅通,保障桥梁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肃南县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七)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肃南县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八)工程施工监督由肃南县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市水务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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