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山丹县水务局及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山丹县马营河白石崖渠首、高铁跨山丹河桥、白石崖涵洞等14处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以下简称《防洪分析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你单位建设山丹县马营河白石崖渠首、高铁跨山丹河桥、白石崖涵洞等14处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分析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2年2月18日
山丹县马营河白石崖渠首、高铁跨山丹河桥、白石崖涵洞
等14处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一)山丹县马营河白石崖渠首、高铁跨山丹河桥、白石崖涵洞等14处涉河建设项目将改善周边地区交通设施条件,对当地群准的出行和地区经济提速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该14处涉河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相关规定,确定山丹县白石崖渠首、白石崖涵洞、二坝高效节水蓄水池、三坝高效节水蓄水池、四闸滩高效节水蓄水池、李桥水库坝后蓄水池、李桥乡2号发电站、位奇镇暖泉村截引、祁店村四社塘坝、原201县道桥旁跨河渡槽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高铁跨山丹河桥的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山湾四社桥、山湾五社桥、原201县道跨河桥的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山丹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防洪分析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建管〔2004〕109号)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防洪分析报告》中对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计算成果。
(五)基本同意《防洪分析报告》中山丹县白石崖渠首、白石崖涵洞、二坝高效节水蓄水池、三坝高效节水蓄水池、四闸滩高效节水蓄水池、李桥水库坝后蓄水池、李桥乡2号发电站、位奇镇暖泉村截引、祁店村四社塘坝、原201县道桥旁跨河渡槽防洪标准1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22m3/s、22m3/s、147m3/s、147m3/s、147m3/s、147m3/s、72.5m3/s、72.5m3/s、72.5m3/s、72.5m3/s;高铁跨山丹河桥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02m3/s;山湾四社桥、山湾五社桥、原201县道跨河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洪峰流量均为160m3/s;山丹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8m3/s。
(六)基本同意《防洪分析报告》中壅水高度、壅水长度、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
(七)基本同意《防洪分析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白石崖渠首、高铁跨山丹河桥、白石崖涵洞、二坝高效节水蓄水池、三坝高效节水蓄水池、四闸滩高效节水蓄水池、李桥水库坝后蓄水池、李桥乡2号发电站、山湾四社桥、山湾五社桥、位奇镇暖泉村截引、山丹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祁店村四社塘坝、原201县道跨河桥及跨河渡槽等14处涉河建设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抓紧补办手续。
高铁跨山丹河桥、白石崖桥、山湾四社桥、山湾五社桥、原201县道跨河桥五座桥在河道中布设桥墩,会占用行洪面积,产生壅水,并降低两岸堤防的设防能力。山丹县水务局要编制洪水防御应急预案,加大洪水分析预测及监测,及时掌握河道洪水情况,确保行洪畅通,保障桥梁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