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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服务指南
索引号
620700053/2021-0001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史志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5-18 16:50: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地情资料查阅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

2.《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地方志工作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将收藏陈列的地方志向社会开放。    加强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资料库、方志馆、互联网站等方式,为社会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二、承办机构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文献管理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接收:符合上述办理依据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查阅的应主动接收。

2.办理:对符合上述办理依据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办理事项,予以及时提供查阅史料。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电话0936-8212438,邮箱:gszyszb@163.com。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行业、部门志及年鉴编纂工作指导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主要职责:(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2.《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辖区地方志工作;(三)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定业务规范;(四)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五)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和开展学术交流;(六)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

二、承办机构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史志编纂科。

三、服务对象

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接收:符合上述办理依据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需要服务的予以应主动接收。

2.办理:对符合上述办理依据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需要办理服务事项,及时提供服务。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电话0936-8224824,邮箱:gszyszb@163.com。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志鉴出版物赠阅馆藏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2.《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五条:(六)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第十九条:地方志工作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将收藏陈列的地方志向社会开放。

二、承办机构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文献管理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接收:符合上述办理依据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需要馆藏的应主动接收。

2.办理:对符合上述办理依据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办理馆藏服务的,予以及时提供馆藏服务。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电话0936-8212438,邮箱:gszyszb@163.com。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为社会各界或个人提供地情丛书、家谱

免费馆藏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2.《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十五条:收集的文字、图片、照片、音像、电子文本、实物等文件资料及行成的地方志文稿,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局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或者出让、出租、转借。

二、承办机构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文献管理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接收:符合上述办理依据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需要馆藏服务的应主动接收。

2.办理:对符合上述办理依据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办理馆藏服务的,予以及时提供服务。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咨询方式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电话0936-8212438,邮箱:gszy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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