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废止原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明确烟花爆竹经营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
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张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市监发〔2020〕40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张发改办发〔2020〕2号)的要求,我局对2019年底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清理,2018年9月18日,原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烟花爆竹经营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安监发〔2018〕107号)部分条款不符合政策要求,我局决定废止《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烟花爆竹经营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安监发〔2018〕107号)1件规范性文件。在下一步工作中,督促指导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好烟花爆竹销售的市场秩序,严防由于无序经营和无序竞争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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