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6/2026-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1-23 11:25:52
是否有效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相关部署要求,围绕群众需求和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工作信息。聚焦住建领域核心职能,精准界定主动公开范围,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度在张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3条、行政许可信息141条;在张掖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政务服务事项55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44条,发布通知公告81条,发布重大民生信息9条。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按期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理环节、提升答复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8件,受理并按程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而不予受理4件,因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而不予受理2件。发生因政务公开问题引发的信访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计算机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同时在办公楼设置意见箱,制作办事指南和三公经费开支信息公开栏,拓宽群众知情参与的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部署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平台信息录入、应用等工作,确保数据库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实现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定期在网站公示法人行政许可信息,利用“张掖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定期送关于行业发展、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反馈,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有关规定要求和满足群众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对群众高频关切的核心业务事项,公开细节不够详实,与群众精准获取信息的需求存在差距;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策传递效能需进一步强化;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公开意识、时限把控不够严格,服务质效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为核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以公开赋能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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