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620700085/2025-0000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供销联社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22 11:02:22
是否有效


张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认真落实《张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供销联社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工作,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透明,现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市、县(区)各类信息文章504篇,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信息131篇,其中:市社信息131篇,县区社动态373篇,通知公告17篇,专题专栏信息381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栏171篇,“三抓三促”专栏210篇。公开了《张掖市供销社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2023年度张掖市供销社部门决算》等社务文件。发布部门文件5件、相关政策解读3件;更新完善部门领导及机构设置信息各1条;发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1份。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市供销联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严格规定,明确了不予公开事项。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网站发布信息不出现错字、漏字或不规范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文稿,确保发布信息、文稿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注意保密信息的管理,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公开财政预算、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坚持政务公开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始终坚持把网络安全放在全面落实政治责任、坚定政治立场的高度来抓,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等法律法规,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至目前,社党组研究网络安全工作4次,内容涉及网络安全意识、意识形态领域、宣传信息工作、网络舆情动态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供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不规范表述方面,尽管市社及时将信息办反馈的不规范表述制作成台账更新后反馈各县区社整改,但个别县区社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细致,文字表述不规范和错字漏字的现象发生。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方面,个别文件只发布了文件,没发布解读政策,且文件解读内容形式还局限在以文字解读为主,不便于群众深层次了解政策内容,信息办提醒后均已整改。三是信息公开质量还不高,不能充分反映市、县(区)改革发展和服务大局工作情况及成效;公开的信息中会议信息、部署工作类信息较多,改革经验、突出亮点、典型做法等方面的信息偏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供销联社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依据。一是按照网站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主动落实信息更新,建立联社错敏信息数据库,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县区供销社工钉钉群内一月一公布,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力争市社网站在内容表述不规范、栏目更信息不及时和错链外接等问题方面不出问题,正常运行。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对属性为公开的政策文件及时主动公开,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公开,对发布的政策文件同时发布政策解读,并尽量通过通俗易懂的图表图解、数字化或者音视频等形式提高政策理解率和公众知晓率,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便民性。三是加强高质量、综合性信息收集、发布,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认真提炼总结,培育更多典型,打造一批富有时代气息、具有供销特色的生动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张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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