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全市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归纳梳理,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我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内容纳入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内容。由科技信息科负责门户网站维护,各科室、单位配合做好栏目内容的保障,按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农业农村局机构简介、部门领导、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均在张掖市政务服务网、张掖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部门网站依法依规进行了公开。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解读政策文件57条,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条,农业行政许可信息2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同时,按要求及时补充更新市政府部门网站部门文件、涉农政策、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栏目。
(二)严格落实网络信息“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对在政府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规范处理流程,确保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无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撰写单位填报《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单》,并由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科技信息科审核、修改、签署发布意见,最后报市农业信息中心审核、编辑、发布、存档,并对所有原创信息进行备案,定期对部门网站检查,及时规避发生表述性错误,保证对外发布信息安全、准确。在部门网站开设“禁毒宣传月”“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网络安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宣传专栏,每天专人负责转载发布农业新闻。2024年至目前,部门网站发布原创信息697条,公示公告304条、政策法规31条,转载信息2654条。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建设工作。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认真做好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和政府部门网站管理工作,紧扣业务,定期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及时转发相关时政新闻,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通过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小视频、西瓜视频等平台、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至目前,今日头条发布图文信息4884条,视频324个,粉丝量2.1万人,抖音号、快手号发布视频324个。
(四)加强单位内部培训。组织人员重点学习涉及党政领导、党政文件、党政新闻表述中习惯性出现的错误表述问题,并针对部门网站信息出现的表述不规范、错(别)字、词组错用等情况,开展网站“回头看”,对信息发布格式是否规范、是否有错别字、栏目是否及时更新等常见问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五)切实做好涉农网络留言的答复工作。制定了全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借助网络媒体对党建理论、农业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对网友不当留言及时清理,同时加强对全局网络舆情监测、情报预警及网上有害信息的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负面敏感舆情信息2条,本年度回应回复人民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民留言1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充实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形式创新与内容拓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健前行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机制。抓好“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工作制度的落实,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确保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着力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力度与广度。在巩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拓宽向主流媒体的信息输送渠道,力求在信息的发布频率、数量及质量上实现同步提升,让农业农村工作的正面声音更加响亮,社会影响力持续扩大。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政策性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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