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620700046/2025-0000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20 16:31:27
是否有效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围绕全市住建领域工作和群众关切,以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知晓和监督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政务公开理念,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靠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计算机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年度考核内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同时在办公楼设置意见箱,制作办事指南和三公经费开支信息公开栏,拓宽群众知情参与的渠道。

(三)细化公开内容,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坚持把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相结合,把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干部人事、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开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信访事项等列入公开内容,只要不涉密均列入公开范围,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在张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行政许可信息111条;在张掖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政务服务事项37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44条,发布通知公告54条,公开部门文件3份,解读政策2条,发布重大民生信息8条。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按期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二是强化信息平台应用。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要求,全面部署了平台信息录入、应用等工作,确保数据库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实现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定期在网站公示法人行政许可信息,利用“张掖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定期送关于行业发展、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三是加大诉求办理力度。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11件,受理并按程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3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而不予受理7件,因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而不予受理1件,发生因政务公开问题引发的信访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有关规定要求和满足群众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针对这些不足,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内容。把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利用各种媒体、网络、政务公开栏等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