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张掖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张掖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扎实做好司法行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及其他有效载体公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张掖市人民政府网站、张掖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金张掖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其中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142条,通过“金张掖法治”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办理网民留言4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务新媒体数量为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其他科室协调配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没有发生违反《条例》规定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张掖市司法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参差不齐等。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并强化局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张掖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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