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73/2024-0000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10 13:30:00
是否有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全市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归纳梳理,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部门公信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进部门信息化治理能力提升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建立科学有效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出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规章制度。坚持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抓手,对在政府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规范处理流程,确保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政务公开规定工作职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确保责任到人。

(三)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确保信息内容与栏目要求匹配。严格做好信息公开主题分类工作和规范性文件下载,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坚决杜绝因泄密或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农业农村局机构简介、部门领导、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部门信息严格执行发布原创信息内部审核程序,由信息撰写单位填报《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单》,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审核、修改、签署发布意见,最后报市农业信息中心审核、编辑、发布、存档,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规范性、权威性。相关内容均在张掖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部门网站依法依规进行了公开。至目前,部门网站发布原创信息486条,公示公告116条、政策法规21条,转载信息2425解读政策文件67条,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7条,农业行政许可信息23;同时,按要求及时补充更新市政府部门网站部门文件、涉农政策、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栏目。

(四)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涉农舆情监测工作,并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及时做好回应工作,本年度回应回复人民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民留言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强化监督保障。确定专人负责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运行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做好信息更新及问题整改。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及时回应。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测和安全评估,确保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正常,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引导处置涉农网络舆情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涉农舆情事关“三农”,牵涉面广、问题复杂,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发现的负面舆情无法快速准确找到信息源头。

202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公众需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标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完善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抓好“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工作制度的落实,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通报。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探索和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果和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政策性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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