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司法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620700064/2024-0000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20 09:45: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张掖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方面的内容。涵盖张掖市司法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网站管理水平,提高政府信息水平,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张掖市人民政府网站、张掖市司法局门户网、张掖司法网、政务信息公告栏、金张掖微信公众号、金张掖普法微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2023年来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5条。其中,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65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单位共办理网民留言7条。(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单位政务新媒体数量为1个。(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普法督导科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以便于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发布有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我市法治建设政府信息内容,加强依法治市业务宣传。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运维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市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四)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优化政策意见征集平台,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公众评价。

(五)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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