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
620700136/2024-0009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18 11:53:46
是否有效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织和工作的通知》《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信息主动公开原则,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营造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6项(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项,政策解读8项,财务预决算2项,工作要点2项,各类通知公示3条,工作动态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审核把关政治导向、语言文字及政策法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内容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乡村振兴”板块和“张掖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发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结合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检测反馈问题,查找不足,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新时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事宜事项公开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标对表省市有关要求,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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