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66/2024-0004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8 17:00:00
是否有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掖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张政公开办〔2024〕1号)要求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利民、为民、便民为目标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机构,授权审批服务事项,着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六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动态的无缝链接,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细化公开范围,梳理公开程序,统筹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准确通畅。二是坚持主动公开,促进工作开展。及时公开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民生保障、“放管服”改革、财政资金报告及年度工作报告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动态更新。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方便申请人为核心,发布多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市卫健委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2500条,公开政府信息68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600多条。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拓宽传播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及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发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学习,不断靠实工作责任,持续提高业务水平。主动占领卫生健康信息传播主阵地,协调市融媒体中心在张掖公共频道、新闻频道、张掖日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开办健康张掖栏目,电视广播、官网、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LED电子屏、宣传栏全覆盖,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方式,最大限度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委在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公开信息更新慢过时失效信息清理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栏目事项过少,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挖掘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跟进落实,着力规范各科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网站和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把网站各类新媒体平台打造成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通过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为民办实事能力和政务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府信息服务,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1.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结果定期公开。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市、县区疾控中心在全市6个县区合理设置监测点,分别按计划对辖区部分用户水龙头水质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对微生物指标、消毒剂常规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非常规指标、毒理指标、毒剂常规指标等指标进行检测,市卫生健康委及6县区卫生健康局及时通过辖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检测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同时,将监测结果、公示情况向同级环保部门做了通报。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管理信息依法公开。为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及时向社会提供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坚持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便民实用、及时主动的原则,每季度向省卫健委报送在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管理信息,并在市卫健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告有关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管理相关信息。同时,依法公开省、市、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信息及国家、省、市要求公示的疾病诊疗医疗机构名单。

3.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检结果及时公开。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号)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甘卫法监函〔2021〕17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2023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市卫健委组织疾控机构卫生监督员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在市卫健委网站发布国抽、省抽、市抽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4.其它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即时即公。市卫生健康委主动占领卫生健康宣传主阵地,及时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公示电话及邮箱、医疗机构注销公告、居民虫情报告和病媒生物防制咨询事项、国家医考公告、职称资格评审结果、评估验收结果、各类市民倡议书及群众应知的各类法律法规等内容。对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的行业相关正负面信息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对涉及传染病处置应对的敏感问题、群众就医遇到的堵点问题、医患纠纷引起信任危机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研判、解疑释惑、推动建章立制,尽量将矛盾危机化解在萌芽状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