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现将张掖市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掖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共审核发布公开信息346篇,其中发布审计公告20篇、经责审计公告11篇、工作动态273篇、编发县区审计动态42期,保证了政务信息有效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审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2件(网上咨询类留言申请2件),我局及时反馈情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严格相关制度和各项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发布公开内容。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等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严格规范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查漏补缺,确保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全部按照要求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疏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以政府门户网站、审计报刊、新媒体为载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切实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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