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张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部门领导信息各1条;公开行政审批件12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信息2条,部门公开年报1条;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原文政策解读,并实现双关联。全年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在3日内办结,答复及时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采编,并配备“AB”岗,做好日常更新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湿地保护工作实际,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发现公众关注的本行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网民关切,2023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湿地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加强对各科室的日常指导监督,积极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对信息公开创新形式的掌握还不够牢,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大等不足。我局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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