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88/2023-0003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7 18:09:28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张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五公开”,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1、主动公开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106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96条,部门领导信息1条,机构概况1条,部门文件3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解读1条,疫情防控信息2条;在中心网站专栏转发政务新媒体信息166条;止12月底,中心网站共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2616条,共完成交易项目2203个,成交金额142.03亿元。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并在时限内办结。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稿件“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拟公开的信息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信息管理动态部署,认真排查纠正错链、死链、严重错敏词等问题。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利用张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群众交流,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及时更新和维护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严格执行页面设计、栏目名称、字号字段等要求,规范公开部门职能等基础栏目内容,加强本部门重点业务相关栏目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

5、监督保障工作: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指导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结合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检测反馈问题,查找不足,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费

791.29万元 (此款项包含:交易费、场地费,由缴费人直接缴入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中心进一步加强对主动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规范,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认真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二是优化政府公开渠道。为切实解决好服务对象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增设网站、邮箱、电话等投诉举报监督方式,在中心网站设置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专栏,通过主任信箱“集意见”,举报电话“听意见”,召开座谈“询意见”,做到快速受理、及时答复、主动公开,规范和畅通全流程运行。

三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公开为常态,不敢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

四是严审公开内容。实行信息公开三审制,严格审核政务动态、交易信息、通知公告等各栏目公开信息,并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强化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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