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136/2023-0001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7 10:04:41
是否有效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织和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利民、为民、便民”为目标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1条,包括:领导分工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务预决算2条,工作要点5条,方案通知3条,工作要点5条,工作动态信息39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条,政策解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我局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所有信息均在政府网站“乡村振兴”板块发布,管理运行的“张掖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769条。按市政务公开办、市委网信办要求,定期开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并对错敏词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乡村振兴”板块和“张掖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发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强化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方法还需不断健全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民互动性和参与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做到既规范又合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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