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1/2021-0000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民宗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市民族宗教委
生成日期
2021-01-31 09:45:00
是否有效

2020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根据分工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及运维,开展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建立网络信息发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三级审批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规范。2020年,在网站发布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95条,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网络舆情。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按照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更新要求,对照国家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领,我委共认领事项23项,安排专人在政务服务网对认领事项清单进行了编制,共编制政务服务事项21项,完成权责清单更新加载,审批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按照全面推进、分类实施、分步快走的要求,以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事项目录为基础,持续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工作,民族成份变更等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同时,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入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调整优化审批运行内部流程,着力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群众需要“多次跑”“多头跑”事项的标准化,尽力打通部门之间办事环节,努力建立一体化的工作规范和办理流程,实现了无缝对接、集成办理。至目前,我委已将事项审批环节由原来“受理、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审批、办结”5个环节,统一简化为“受理、审查、审批、办结”4个环节,审批办理时限单个最长的由30天压缩至10天办结,同步在政务服务网完成权责清单更新加载,审批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是推进网上办理。对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事项,全面完成“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经过梳理,涉宗教领域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涉民族领域1项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网上咨询。同时,及时公示公开办事流程和相关事项,让群众和宗教场所、团体、教职人员办事一目了然。至目前,涉及我委的8项行政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是规范执法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梳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载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对象的名录库,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逐项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执法检查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注重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2.3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和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针对这些不足,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解读,全面准确的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抓好业务人员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参与的积极性,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依法公开我委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公开信息有据可查。同时,严格拟公开信息涉密审查,坚决杜绝泄密行为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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