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61/2021-0000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2-01 16:43:11
是否有效

    本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张掖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www.zysga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与张掖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936-5999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打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坚实根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有效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对《张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为全面、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郑英任组长,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罗光明任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工作。

(二)强化学习,主动公开。

张掖市公安局认真组织各部门深入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提升了执行力,增加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更加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积极协调,共同落实。

张掖市公安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主管负责人,落实了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积极坚持把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形成了统一协调、快速高效的信息发布工作格局。

(四)拓展形式,增强效果

张掖市公安局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了网上和网下同步公开,传统载体和新型载体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张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提供各类咨询,接受群众申诉和报警,在线办事办证。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局属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纳入单位全年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升局属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42
7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张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时效性不够。二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及查询形式等与社会、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主要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是优化群众服务。加大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张掖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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