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大事,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等各项工作。制定《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事务中心和市药采办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信息报送重点、流程,健全信息考核工作机制,挑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能力。局机关及医保中心各科室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政策文件、对外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后对外公开,公开率达100%。
(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信息公开正常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医疗保障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保密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局务会议学习以及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等方式,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突出类别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类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
(四)构筑公示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公开政策法规、文件、对外服务事项、动态信息等,确保权力使用让群众看得见,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做到推行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抓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019年,市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1.多渠道主动公开民生领域的基本医疗保障信息。市医疗保障局在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传统公开的基础上,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民生领域的基本医疗保障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民生领域的基本医保信息;二是通过市社保中心大厅的受理窗口向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医保惠民政策、群众参保缴费、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医保关系转移等基本医疗保障对外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报刊、媒体、新闻等媒体平台发布基本医疗保障的相关信息。2019年在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栏目发布相关医保政策法规、开展政策解读13次,并以单位门户网站栏目、公众微信号、公示公开栏为主,以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栏、门头电子显示屏及其他媒介为辅,多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医保相关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网站栏目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栏目和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其作为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3.加强经办服务窗口管理。制定《张掖市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指导意见》,从方便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减少办事环节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角度出发,梳理服务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经办窗口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政务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渠道、缩短办理时限,形成了“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医保经办集成式服务新格局,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实现医保经办全过程公开透明、可核查、可追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张掖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底前将合并实施》在新华网刊发,《张掖市医保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张掖市医疗保障局“综合柜员制”促进医保经办服务转型升级》等在《张掖日报》《甘肃张掖网》刊发。
2019年通过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栏目主动公开民生领域基本医疗保障信息126条。其中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60条,通知公告44条,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13篇,群众参保缴费、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医保关系转移等对外服务事项4项,群众信访、咨询件5件。通过公众微信号、头条号公开医保信息23条。共收到群众信访、咨询件5件,内容为“张掖市医疗保障局不落实国家医保报销政策”“非本人持社保卡购药需不需要登记”等,均已按期办结答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为100%。以上公示、公开信息均为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免费公开,按期答复。2019年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4 | 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及查询形式等与社会、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0年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医疗保障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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