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84/2020-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01-16 10:25: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打造“便民、透明、廉洁、高效”公积金为目标,坚持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公开融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领导,靠实政府信息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运行规范、管理透明,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地工作格局,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要点和考核目标,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二)强化宣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干部职工对新时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立足实际,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电视、报刊等新型媒体,大力宣传公积金业务办理事项、办理流程、保留及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公积金小微权力清单及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等内容,进一步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

(三)完善制度,健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更好满足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信息需求。

(四)拓宽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我中心将网络新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依托张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党政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及便民查询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中心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成了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群众了解公积金政策最及时、最快捷的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公积金服务”的作用。同时,通过中国建设报、张掖日报、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中国张掖网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

(五)规范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中心严把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关,所有公开发布的内容均经过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按照统一标准,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公开。坚持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公积金中心子站及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信息发布规范。

(六)主动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工作落实。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2019年,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了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法规、公积金服务事项、年度报告、年度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服务指南等与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共28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1440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不断丰富和细化、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等不足。针对以上不足,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群众最为迫切的服务需求等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逐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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