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单位概况;(2)领导组成成员及分工安排;(3)主要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情况;(4)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信息;(5)行政许可与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申请行政许可与审批办理情况;(6)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地表水水质状况等情况;(7)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8)环境监管信息;(9)环境管理政务动态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形式
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张掖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张掖市政府门户网站、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甘肃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布平台、市环保局办公楼大厅电子触摸屏、张掖环保信息、政务公开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1)利用政务公开窗口。坚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制度,明确窗口首席代表,并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在窗口现场进行行政审批受理与发证,及时处理行政审批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使窗口服务工作不断得到了加强。以“廉洁、务实、规范、高效”为宗旨,实行服务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五公开抓规范管理、树环保形象,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向社会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服务承诺;在审批时限、审批程序上尽量简化、优化,大大减少了办事时间。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全程跟踪。
(2)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张掖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开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审批、环境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一是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通知》(环办发〔2012〕134号)要求,每日公开了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4年已公布365期共365条;每月公开了地表水、饮用水水质状况,2014年已公布12期共24条;每季度公开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情况,共公布监督性监测信息321条;及时督促国控重点企业在“甘肃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布平台”和张掖市环保局网站公布企业自行监测数据7300条,公布率达到100%。二是按照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2014年已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试生产受理及审批决定等建设项目相关信息55条。三是及时公开环境监管信息。2014年已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信息9件,环境信访查处信息59件,排污收费收缴信息34家(次),清洁生产审核信息7条、环境应急信息20条、总量控制信息9条。同时,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也建立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并与市环保部门链接,公开了相应内容。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