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1/2020-0007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民宗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3-03-04 15:45: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张掖市民族宗教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述

2012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有序。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利用网络、报刊、宣传单张等载体,及时公开我委工作动态、行政审批、最新政策法规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进一步提高我委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和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民力度。四是通过面对面、电话、网络等形式,耐心解答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对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办理民族、宗教事务等有关疑问。2012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条,其他业务工作相关信息3条。均实现电子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我委接受市民咨询电话接听3人次,现场咨询11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和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等问题。2013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认识,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自觉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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