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招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81/2020-0006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招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11-09 11:38:41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月1日起至201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及时、准确、依法、便民”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开程序,认真执行《条例》和《要点》,深入推进招商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招商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信息报送,经济信息科负责搜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格局,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有力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二)丰富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将六县区的招商引资储备项目、国家投资政策、投资导向、产业转移等政策、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经济信息、投资信息等内容纳入公开范围,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加大了对涉企政策的公开力度,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营商环境的优化发挥了积极地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加大公开力度。从投资客商和企业的需求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客商来张考察情况、“小分队”赴外招商情况、服务招商引资企业情况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工作任务落实,促进招商引资项目早日落地投产。同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单位年度内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拓宽公开渠道。紧紧依托张掖市招商局网页、局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及时公布招商引资信息。同时积极借助“兰洽会”等大型节会平台以及在外省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的时机,采用播放宣传片、发放项目册、宣传彩页等方式,热心投资客商和企业家宣传张掖的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努力拓宽公开渠道,方便客商全面系统准确了解张掖。

二、主动共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5条,报刊杂志刊登信息20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开指南,改进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提高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基础上自觉报送公开信息,深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各科室将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项目落地招商信息的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重点向社会公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有参考价值的招商引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再无其他报告事项。

张掖市招商局

2012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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