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6/2020-0023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11-27 12:00:38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受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0年工作思路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市建设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职能,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并召开会议落实部署工作。

(二)健全信息队伍。在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确定16名信息员,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举办信息员培训班,提高信息员写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局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完善规章制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条例》,制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建设信息工作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预公开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并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了联系制度和信息报送考核、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科室、下属单位在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的同时,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水平,增加了信息公开量。加强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局文件和信息、调整办事指南,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强化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情况(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相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联系电话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下发文件、公告、公示、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市建设动态、新闻信息等。200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文件65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告公示44份,刊载法律法规13部,公开18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发布全市建设动态103条,发布新闻信息114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门户网站、张掖建设系统信息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有6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42人次;电话咨询21人次。主要集中询问建设行政许可管理方面的事宜。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以及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因此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人员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扩大。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四是相关制度或细则有待完善。

八、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深化和丰富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检查、考核、问责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努力改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认真做好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认真组织开展调研与交流,进一步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严格规范和强化信息公开时限管理,限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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