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十四五”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144/2022-00013
文号
张政办发〔2022〕10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02 14:54:15
是否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目  录

、形势分析 5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5

(二)问题和挑战9

(三)发展机遇11

二、总体要求 13

(一)指导思想13

(二)基本原则14

(三)主要目标15

三、主要任务 17

(一)健全组织责任体系,提升落地执行能力17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21

(三)优化执法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23

(四)构建风险监测体系,提升灾害预警能力25

(五)构建灾害防治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26

(六)构建风险管控体系,提升精准防范能力28

(七)构建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2

(八)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救援保障能力35

(九)打造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全民应急能力37

四、重点工程 40

(一)“智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程40

(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41

(三)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41

(四)应急物资和装备建设工程43

(五)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44

(六)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44

(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45

(八)安全防灾应急救援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5

(九)应急救援分中心建设项目46

(十)化工园区(集中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46

五、保障措施 46

(一)强化机制体制,精心组织实施47

(二)加强协调衔接,各方协同推进47

(三)跟踪督查检查,强化考核评估47

(四)加强资金保障,力促项目落地48

张掖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十四五”是我国应急管理领域机构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两个高水平建设”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交汇接续转换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张掖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结合张掖市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分析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做实“两个中心”、狠抓“一个关键”、理顺“四个机构”、建设“六大体系”的“2146”工作思路为切入,以实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决战年、借智聚力查处隐患推动年、实战演练提升战力建设年、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推进项目打造基地攻坚年“五个年”建设活动为抓手,紧紧扭住安全生产基本面基本盘不放松,牢牢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大局不掉队,时时跟进防灾减灾救灾环节不懈怠,各类事故灾害得到有效防范,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全面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初步建立了具有张掖特点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受控、整体向好。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守正创新。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全市65个乡镇(街道)、7个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879个行政村社区设立的安监站(室)统一更名为应急管理所(室),建成市、县、乡、村“四位一体”应急管理体系。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森林消防支队顺利完成集体转隶,市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运行。市矿山救护大队转隶市应急局管理,更名为张掖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组建快速反应中队,是全省唯一纳入事业单位由政府管理的专业救援队伍。调整优化减灾委员会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主管部门“专业防、兼顾救”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防、主导救”的工作格局初步建立。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落实。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和49个市直部门及各级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本级党委常委和担任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双主管”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常态督查检查,强化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到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2016年以来全市发生的74起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查处,实行挂牌督办11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人,党纪政纪处分23人,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从严监管。

3.安全生产基本盘面行稳势平。坚持“行业主抓、市县助推、企业落实”原则,相继部署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决战年”活动,在各县区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选择确定231户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持之以恒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系列活动,严查彻改安全隐患,严惩严处违法行为,有力防范事故发生。“十三五”期间,依法关闭煤矿18户、非煤矿山15户,查处隐患57511项,整改销号省列重大隐患2项,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5家,收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123箱、甲醇38.6吨,责令停产整顿或局部停工142户,追究刑事责任9人,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呈现平稳向好发展态势。

4.事故灾害应对能力强化提升。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编制《张掖市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手册》,着力构建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统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甘州区、民乐县、山丹县、肃南县4个重点火险县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全市组建消防救援“轻骑兵”前突小队13支211人,森林消防救援“轻骑兵”前突小队2支132人,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365支730人,确认基层灾害信息员2080名,专兼结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初步建立。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各级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加强各部门之间统筹协作,建立多方参与应急救援机制。公开向社会征询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分级分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构建“专人管理、专库存放,统一调度、统筹使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机制,事故灾害综合应对合力形成见效。

5.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力有效。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全市65座水库水电站及山洪灾害防治“户户知”工程防汛责任全部落实到人到岗。加强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已初步实现全市31座水库的实时监控,对8条市级重点河流、敏感水域架设视频实时监控30个。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51座中小型水库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地震台网管理,建成视频宏观观测点21个,完成属于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甘肃子项目的5个预警基本台建设,更新调整各县区“三网一员”数据库,实现镇、村、社区全覆盖群测群防。加密震情观测和震情会商,高效应对地震灾害。针对气候暖湿化导致黑风大风、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增多,降雨量加大,山体含水量饱和对农业、畜牧业和农村民房造成地质灾害增多的实际,按时发放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全面完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的居民异地搬迁、恢复重建或修缮任务,全力做好救灾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百姓安定。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全市各林牧区建立防火联防组织24个、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9支、群众义务扑火队230多个,对高火险区域实行专人重点防范,划区包片看管。强力推进防火工程建设,已建成16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点和1个指挥中心。

6.安全生产应急防线夯实筑牢。组建充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分行业聘任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防治类专家共838名,“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指导、企业整改治理、部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集群效应,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力度,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全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创建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6个、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1所、省级和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7所,张掖市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被省地震局评定为甘肃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临泽县完成“省级地震安全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坚持项目引领,甘肃省安全防灾教育培训基地主体工程已完工,甘肃省特种作业实操培训考试示范基地建成投用,张掖市应急预案推演中心建设完成。统筹推进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等项目,全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有效提升。

(二)问题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我市自然灾害多发、影响范围广、突发性强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大量存在,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新变化、新问题、新风险集聚叠加,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挑战严峻、任务艰巨。

1.应急能力建设与总体要求存在差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未能高效落实。应急能力建设滞后,资源分散,应急物资储备结构不合理、快速调运配送效率不高,资源共享和应急征用补偿机制尚未健全,社会力量缺乏有效协同,影响了应急管理效能提升。应急处置水平与综合效果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2.安全风险管控与防范要求未能同步。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等方面,还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精准管控不力、基层能力不足的差距;在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社会化救援力量、军地融合和民众广泛参与等多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还缺乏整体谋划和深度整合。

3.应急管理协调与机制建设还需提升。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沟通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协调指挥职能,理顺应急处置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序开展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还未叠加放大和有效发挥,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职能交叉,缺乏更加有效的联动与协调,“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未能有效衔接,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

4.信息科技支撑与应急保障有待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尚在起步阶段,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草、消防等部门间信息系统各成体系,信息系统碎片化、孤岛化问题突出。科技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和信息化建设上,向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数字赋能,提高风险感知的灵敏度、风险研判的准确度和应急反应的及时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张掖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等救援队伍高科技装备少,综合救援能力和适应全灾种水平有待提高。

5.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控基础依然薄弱。一些高危行业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落后,工艺和技术本质安全性不高。特别是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退出化工产能上,整体存在项目准入把关不严、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增多,老旧小区安全欠账较大,城市交通、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安全问题突出。救灾物资储备成套率低,配套使用功能不强,基层灾害防控物资配备储备不足,设备物资维护、保养、更新不及时和不够用、不会用问题普遍。城乡老旧房屋抗震设防水平较低,防洪工程存在险工险段。全民性防灾减灾教育体系还不健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较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应急避难场所缺乏统筹规划,建设布局不合理,标准不高。

(三)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这为应急管理事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四五”时期,我市正处在区域战略地位持续彰显期、生态红利加速释放期和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蝶变期,区位便捷、生态优美、文化深厚、城乡协调、社会和谐、安全发展等叠加优势不断凸显,将为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带来新机遇。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将应急管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重要战略发展机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深化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战略基础。二是通过机构改后,全市已形成“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监管体系,集中统一领导和健全体制优势,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以及市县乡村四级应急指挥工作责任清晰化、应急保障物资集约化、应急处置高效化、应急联动协调化,以标准化模式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为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厚植了组织基础。三是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全面普及、宣教阵地不断丰富、全民安全素养不断提升,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四是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科技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为加快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工作模式、监管方法创新,实现应急管理精密智控,提升应急管理专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科技基础。五是地处“一带一路”西北陆海联运战略枢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重要节点,为我市发挥区位、资源等优势,在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提供了发展新能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全市新型应急管理体系有效防控事故灾害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应急管理工作协同高效持续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动力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应急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领域改革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把安全发展落实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灾害事故,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应急管理各领域、全过程,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2.坚持两个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风险、减少损失,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3.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4.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牢固树立应急管理一盘棋思想,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系统谋划构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体系。

5.坚持改革创新。用数字化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数字赋能、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的牵引作用,全面提升精密智控能力,探索形成具有张掖特色的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

6.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积极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到2025年,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管理责任链条有效衔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机制不断健全,灾害事故防治基础全面夯实,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观念和安全感持续加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度融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创新风险管控模式,加强执法监督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应急管理治理格局,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遏制,一般事故总量及伤亡人数持续下降。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应急管理的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2.分项目标。

1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按照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体系的要求,不断优化职能配置、完善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应急机构设置。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条件,不断提高应急智能化、综治化水平。全市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率达到100%。

2进一步提升防范防治能力。以化解重大风险、控制各类事故为目标,充分运用精密智控手段和各种先进科学技术,建立完善全灾种、全链条的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监测和预报、预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双下降

3进一步加强防灾救灾能力。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应急技术装备条件,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切实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和灾害救助能力。全市防灾减灾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配套建设的软硬件建设基本满足灾害救援救助的需要。

4)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推进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强化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社会化救援力量、军地融合和民众广泛参与等多种应急救援队伍深度整合,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0.5‰,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配备率达到100%。

5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充分发挥先进适用技术、数字化、信息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治理水平。应急管理数字化水平,防灾减灾智慧化载体,应急救援一体化能力,达到省级先进水平。

3.主要指标(较“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0%;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20%;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下降15%;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下降1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责任体系,提升落地执行能力

1.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健全领导指挥体制。推动成立市应急委员会和应急管理总指挥部,规范设置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专项指挥协调机构,完善运行规则,强化人员保障,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到2022年,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政府综合指挥机构建设,形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优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议事机构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综合减灾规划、灾情信息管理、灾害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统筹协调等作用,高位推进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挥专业优势,负责本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先期应对处置工作。推动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工作条件达标率达到100%,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系统解决应急管理机构一人多岗、人员配备不齐、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

完善机构协调运行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含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1+X”架构体系的优化和调整,健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运行规则,统筹指挥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各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实施扁平化管理,严格执行机构运行规则和工作制度;发挥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对重要决策、重点工作的统筹职能,健全成员单位定期述职汇报制度,加强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议事协调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

2.深化应急管理统筹机制

完善信息统筹机制。构建市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及移动端应用,健全县区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应用平台。推进乡镇(街道)级应急指挥平台接入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与上级平台全面贯通,可视化双向互动指挥调度系统全面建立。

健全研判会商机制。统筹构建涉灾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灾害现场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完善会商规程,健全综合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开展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实现多灾种、灾害链等风险的精准识别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科学研判,形成分析工作报告。

构建复盘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灾害属地政府复盘评估、部门专项复盘评估、指挥部综合复盘评估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查清事故灾害防御短板,吸取教训,推进落实整改,完善应急指挥工作闭环,提高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3.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及成员职责清单,进一步严格落实《甘肃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张掖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张掖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年度述职内容,推动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分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领导。

推进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健全“三个必须”落实机制,厘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清单,细化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落实危险废物、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建立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消除安全监管和灾害防治盲区和漏洞。理顺行业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职能,加强监督考核,健全风险提示单,整改报告单等督导落实制度,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救早救小处置能力,形成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条块清晰的责任网。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健全安全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深化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制度,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深化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舆论监督等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4.优化应急管理考核评估

完善工作考评体系。注重实行过程和结果并重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探索创新考核手段,持续完善考核清单,构建安全生产动态考评系统,持续优化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加强责任落实监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各类专项督查,充分运用警示、约谈、通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打好监管“组合拳”。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统筹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派单交办,限期整改到位,特殊情况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管控措施。完善事故调查组织、经验教训反馈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机制,通过事故反思,及时补足应急管理链条的缺位。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确保容错免责机制有效实施。积极落实奖励制度,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变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在防灾避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管理人员和群众,及时予以褒扬激励。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推动乡镇(街道)落实《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或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级应急管理室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员、灾害信息员等基层队伍,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2.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以消防救援、森林防火、防汛防旱等队伍为基础,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村(社区)自治性、志愿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实行统筹训练、统一调度,提升群防群治能力。推进村(社区)实现应急管理员配备、网格员应急管理职责落实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队伍作用,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巡查以及避险转移、抗灾自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加强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化解,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到户到人。探索村级应急管理员和自然灾害类网格员的多员合一机制。

3.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业务能力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物资、培训、演练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人和基层一线干部培训,在组织、预案、队伍、载体、平台、机制、设施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基层保障条件建设,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应急管理装备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村(社区)应急装备5+X标准配备,实现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排水泵、微型消防站、手持扩音器配备到每个村(社区);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社区)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防汛、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领域应急管理智库建设。

(三)优化执法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健全监管执法机制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快形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合理划分应急管理执法管辖权限,依照统一执法目录,落实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同步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精准执法。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强化基层执法权限,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授权或委托乡镇(街道)执法。

2.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依法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推动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强化说理式执法、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加快各部门之间执法信息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3.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力量装备配备,明确执法力量配置标准,优化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加强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实现基层执法装备和应急器材规范配备率达到100%。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到2022年底,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80%。强化人员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4.推进信息执法建设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推动综合执法向远程执法、移动执法和非现场执法转变,提高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模式,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探索建立派驻执法”“委托执法等执法模式。依托“陇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打通用户体系和业务应用,实时汇聚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和办案数据,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双随机”检查事项和“掌上执法”率达100%;到2025年所有检查事项“掌上执法”率100%。

(四)构建风险监测体系,提升灾害预警能力

1.推进风险监测设施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信息化监测效能,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网、桥梁和隧道等城市生命线监测。加快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网络建设,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隐患部位、重点车辆或人员等进行实时监控。优化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森林等灾害监测核心基础站点和常规观测站点布局,形成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事故灾害风险智能监测感知网络,实现对灾害的全天候、全地形、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加快推进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系统建设,推进直升机、无人机、单兵、布控球等移动监控手段应用,到2022年底前实现对未覆盖的化工园区、重要场所、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的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到2025年森林火灾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2.提升风险及时预警能力依托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拓展预警场景应用,建立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模型,提升灾害事故风险动态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强化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水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市防指成员单位承担暴雨、地震、水情、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等灾情监测预报预警,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市防指整合分析有关成员单位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形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构建常态化管理与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信息管理机制,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发布,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统筹现有电视、广播、网络媒体、通讯短信、公共交通等信息发布渠道,全面推进农村应急广播建设,构建预警预报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以及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渠道,权威快速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到2025年实现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100%。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和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3.完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自然灾害监测综合感知网络体系和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重大风险感知全覆盖、监测数据共享共用。汇聚全市安全风险动态管控数据和自然灾害预报数据,实现纵向省市县三级上下共享贯通、横向各责任部门汇聚融合。到2025年,市县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共享率达到100%。深化信息共享数据应用,在事故多发期、汛期、季节转换期、森林防火期等重点时段,采取书面、会议、灾害现场召集等方式,对监测信息开展综合研判评估。建立重特大风险灾害监测信息研判机制,根据重特大风险监测数据,快速评估灾情,动态掌握安全形势。

(五)构建灾害防治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1.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有关部门依据本市实情制定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标准规范和相关实施细则,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应急管理局为牵头部门联合地震、自然资源、水、气象、林草等部门开展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类型自然灾害的风险普查,落实灾害风险清单式管理,完成灾害致灾因子调查与评估,完成重点防灾减灾工程隐患点排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成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2.实施灾害风险精准管控针对各区域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科学评定风险等级,精准实施分级管控。排查各地区存在的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隐患点,推进编制区域风险清单,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形成地质洪涝灾害风险识别一张图,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和处置全过程动态管理。针对不同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区域,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绘制形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五色图。推进各级自然灾害防治主责机构落实辖区内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基层自然灾害“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3.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加强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安全性能,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设施建设,提升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质量标准,完善规划布局。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推进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综合治理。实施城市易涝隐患区域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整治、防汛抗旱水利提升、新发现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水利工程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等工程,加强灾害链综合治理。

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构建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体系。完善各级财政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和重大灾害快速拨付机制,全面落实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并建立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提升救助时效。建立完善灾害救助资金动态保障机制,提升救助标准。强化灾区恢复重建服务指导,严守安全底线,突出抓好灾后复产复工安全风险防范化解。

专栏1  自然灾害风险防治

1.防汛抗旱:加强一级行洪河道、中小河流治理。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中心城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改扩建排水设施以及配套工程,推进积水片区改造,建设地下调蓄池。

2.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对已查明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减轻危害。

3.森林火灾防治:推动森林防灭火科技装备的配备,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提升森林消防队伍、现场应急指挥、直升机航空救援、林火监测预警能力水平,推进智慧森林防火系统、肃南部分乡镇森林消防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构建风险管控体系,提升精准防范能力

1.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条件,明确重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控制区域企业安全准入标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科学规划各类功能区空间布局,严控高风险区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时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2022年底市本级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的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制定率l00%。到2023年,市本级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制定率100%。到2025年力争危化品生产企业入园率达到80%以上。强化矿山源头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新版矿山联合踏勘工作制度,严把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采取一库一策分别落实综合治理、闭库销号、回采销库等风险管控与化解措施,确保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

2.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发展格局。推进绿色智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推进高危行业产业集群智能化改造。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退出等机制,到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达到100%。

专栏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2022年底前,对客观存在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辨识,确定其风险等级。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理。2023年底前,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按照监管企业信息台账对存在隐患企业照单检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自查、自检、自报,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状况。2025年前建成风险隐患实时跟踪系统,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3.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及减一般、防较大、遏重大攻坚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强化隐患闭环管理,完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精细化管理能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专栏3  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1.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和联动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加强生产、储存环节风险数字化精准管控,实现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管控;加强运输环节风险管控,到2022年底实现对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运卸全流程动态监管;优化危险化学品物流结构,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退出机制,推动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建设,到2022年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总量减少10%;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到2022年底完成储存、使用环节规范化建设;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到2022年污水罐(池)、煤改气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完成风险评估和整改落实。建设危化品仓储项目。

2.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措施,生产矿山全面建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淘汰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规范露天矿山台阶式开采,推广矿用运输车辆和破碎系统自动化,到2022年底地下矿山开采机械化水平提高20%。提升矿山信息化水平,露天矿山全面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作业过程的实时监控;在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浸润线、坝体位移、干滩长度等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预警;地下矿山建成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提升、通风等系统的监测监控。

3.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消除“三合一”企业、违章搭建和违法建筑。全面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2年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达100%。加大社会化服务推行力度,到2022年实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在全市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智能防控,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覆盖率100%,通过数字化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设备设施、高危作业等线上监管。

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城乡火灾防控基层基础、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等五项治理行动。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老旧小区完成生命通道“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2022年底前实现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100%,完成老旧场所、小微企业和园区、出租房(民房)、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市、县、重点乡镇100%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和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教育、民政等其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有序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推行信息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手段,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广“消防蓝码”申领。

5.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链条监管,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全部淘汰卧铺客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提升“两客一危”车辆运输过程数字化监管水平。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强化长大桥隧、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实现国省道2.5米、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防设施全覆盖;2022年前完成现有普通国省道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治理提升。

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及时消除建筑施工事故隐患,推进“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工程建设,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保障,筑牢安全防线。推进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7.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城市运行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管理,推进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实现存量违建“清零”。规范城镇燃气工程论证、验收和备案管理,完成城镇燃气工程重新论证、重新验收、重新备案;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供排水管网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相关安全整治,完成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地下供排水管网及内涝隐患安全整治。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监测和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8.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各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健全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着力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9.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化工园区、化工和涉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监督检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开展“煤改气”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组织完成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防爆安全达标改造,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0.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四重”特种设备(即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特种设备“三非”“两超”违法行为,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实施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提升工程,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

11.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指导地方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自助游、自驾游、网红景点等新业态的安全监管。组织制定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七)构建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构建立体化应急指挥网络。根据“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测防报”和“抗救援”衔接机制,建立军地联合、部门联合、区域协同联动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区域联合、资源整合、军地融合,实现事故灾害多级联动指挥、快速科学决策。构建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组织指挥体系,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形成政府间指挥职责分工和分类管理格局。打造市县乡村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应急指挥链条,形成贯通全市的灾害事故应急指挥网络。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

2.健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完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有序推进市县级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类应急预案编制,完善操作手册,鼓励以情景构建方法为基础编制巨灾应对预案。按国家、省相关规定,到2023年全面完成市县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到2025年基本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衔接、协调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预案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预案编制、衔接、备案等过程规范化管理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管理,完善不同层级应急预案间的有机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规范预案框架、要素、处置流程和支撑文件要求。健全各层级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制度,全面提升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预案电子化管理建设,提高预案管理的效率和精准性,实现预案文本电子化、预案流程可视化、决策指挥智能化,到2023年实现应急预案电子化全覆盖。

健全预案演练和评估修订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业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依法组织开展综合性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创新应急演练模式,推动建设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平台,定期开展桌面推演,强化应急预案综合性实战演练和无脚本双盲演练,常态化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落实应急演练评估制度,整体评估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推动预案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开展预案总结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3.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推进综合和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加大“高低大化”救援先进装备配备,加快推进由单一灭火救援向全灾种综合救援转变。加强乡镇消防站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乡镇专职。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按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标准建设乡镇专职队,并配备不少于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他乡镇按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标准建设乡镇专职队,并配备不少于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构建全灾种、全地域、全天候的一体化综合救援力量体系。依托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的专业队伍建设任务,高标准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快组建危险化学品、矿山、森林、地质、防汛抗旱、应急通讯保障等专业应急救援机动队伍,根据灾害事故救援特点科学布局,完善队伍建设、装备配备标准。

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救援力量,积极促进社会救援力量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格局,协调指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到2025年,建成2支省级社会救援力量和5支市级社会救援力量。将社会救援力量提供的社会应急救援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补助机制。依托现有的场地扩大救援领域的设施建设,搭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协同训练的基地,探索建立政府购置应急装备提供给社会救援力量用于日常训练、紧急救援等活动的工作机制及政府应急救援时调用社会救援力量特有装备的工作机制。

4.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坚持统筹资源,持续完善市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全市多部门视频监控点位互通,实时接入消防、气象、地震、交通、测绘、水、自然资源、住建、林草等相关部门重要数据,集成建立全市应急物资装备、预案、队伍等数据库,深化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于一体的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通过将水雨情、气象雷达、危化企业等实时数据接入指挥平台,全面感知风险态势,实现对全市水利工程、河道断面、雨水管网、排水口、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及危旧房屋等的全面监测,为应急指挥提供先决条件和预警监测,实现应急决策、现场指挥、远程调度的有机统一。

(八)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救援保障能力

1.强化物资装备保障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机制,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分类分级保障能力。完善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结合各地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情特点,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储备规模、优化储备方式、补充储备品种、增加储备数量,规范应急物资补充、更新制度。落实物资装备巡检制度,根据事故灾害特点,提前清点各级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物资有备无患。探索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机构,完善以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有机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新模式,加强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

2.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紧急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多途径完善应急通信手段。解决公网断电、通讯中断等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难题。协调通信运营商,加大偏远地区应急基础通信网络建设。形成贯通全市的灾害事故应急指挥网络;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提升远程协同会商决策能力。建立全域应急通信网络,支持基层配置应急通信终端,(区)应急部门配备灾时卫星通讯设备。

3.提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鼓励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统筹做好紧急运输保障,引导建设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应急运输模式,与社会运输企业开展合作,签订紧急运输合作协议。充分利用物流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优化城市物流空间,完善物流末端配送设施,打造智慧供应链协同体系,提高应急物流调控能力。强化应急物资高效运输制度保障,探索极端情况下的应急物资投送方式,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分时段配送等多种形式的集约化配送模式,切实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所需应急物资及时到位。

4.提高科技支撑保障能力。统筹协调应急管理科技资源和力量,鼓励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模拟仿真、应急救援、应急通讯与保障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落地应用,结合现有的软硬件资源,打造高效的云计算能力、构建先进的网络基础、部署泛在的感知终端。围绕应急管理数字治理需求,整合应急管理基础数据信息资源,探索建设覆盖跨部门的数据资源池,建立全灾种、多源、异构的统一数据并汇聚接入“智慧中枢”。在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应用的基础上,创新实践应急管理线上线下融合治理模式,逐步达成应急管理“底数清、风险清、动态清、能监测、能预警、能处置”建设目标,全面提升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应急管理新模式。

(九)打造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全民应急能力

1.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服务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导向,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基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等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健全社会化服务制度,拓展社会化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行业互助、企业自助、保险+服务+科技等形式,推广专家工作站、企业互助平台、安全生产体检站等参与基层社会共治管理新模式。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支持培育、违规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第三方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人才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依托省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加强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和惩戒淘汰机制,引导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完善风险市场分担机制

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筹推进力度,遵循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的原则,健全投保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实体化运作机制,规范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机制、服务体系、服务标准和服务平台,实现全市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鼓励引导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到2025年实现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100%。

加快推广巨灾保险试点应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健全政府保险机构协同推进机制,扩大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企业财产保险等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推动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建设,发挥巨灾保险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与灾害恢复重建中的作用。到2025年实现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全覆盖。

3.加强安全应急文化建设

筑牢安全宣教阵地。完善应急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保障机制,筑牢群众防线”“社会防线”“基层防线”“生产防线未来防线五道防线,深入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森林消防日等重要节点普及各类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大力开展“安全讲解进家庭”“万册读本进社区”“百场电影进农村”“警示教育进企业”“安全知识进学校”“应急入心·安全万家”等主题宣教活动,打造应急科普精品,强化平面媒体、手机、电视、网络、电影院线以及线下娱乐体验交互等多维度应急宣传教育载体的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到2022年底,建成应急(安全)体验馆2家以上;到2025年,实现应急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等七进”的全覆盖。

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建立健全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分期分批培训制度,实施三年干部轮训行动,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市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三场所两企业、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深入实施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工程,推进全员培训,严格新员工上岗培训,提升培训针对性、专业性;到2025年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四、重点工程

(一)“智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以国家和省“智慧应急”试点为契机,对标顶层设计,坚持以用为本,汇聚各方数据资源,建设市、县区、乡镇办三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分领域应急处置平台和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建成市与县区联动、条块协同、功能完备、高效畅通的一体化、智能化综合应急指挥中心。

加快应急指挥平台配套建设。在原有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基础上,完善值班调度、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情报分析、新闻发布、运行保障等功能,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一张图。加强物联网新基建,特别是防汛、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监测监控网站(点)、感知设备以及应急发电车、移动指挥平台、应急电力通信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急通讯保障能力和数据无障碍实时获取能力。

加快指挥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围绕应急管理业务全过程管理,建设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监管执法、社会动员和应急大数据“七大系统”,打造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的“智慧应急大脑”,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

(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在全面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基础上,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系统,对接国家应急卫星“天目网”工程,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风险区域、重大风险隐患点监测监控,对自然灾害实施全要素、全过程在线监测预警,实现防汛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等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清洗、入库及城市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展示加强风险研判会商,完善联合会商机制,探索构建突发事件预测分析模型,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为灾害防控提供决策支持。

(三)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扎实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坚持科技与管理创新,以信息化、智能化引领城市安全管理现代化,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打造全国安全发展的张掖样板。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全面辨识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安全风险,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明确相应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

实施城市安全“补短板”工程。制定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治本攻坚,建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全面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集中消除一批长期潜在而又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补齐城市公共安全短板。

建设公共安全“一网统管”系统。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建设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系统以及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在线监控等系统。完善安全生产物联网监管系统,健全“互联网+安全培训”“互联网+执法监管”“互联网+安全应急网格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平台等系统,链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现场执法与远程监管相结合,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健全完善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监控系统、建设社会治安全息感知智能应用系统、电梯应急救援公共安全服务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上述各类公共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集成、数据共享、“一网统管”,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到2023年,全市所有县区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到2025年,全市达到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力争达到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

(四)应急物资和装备建设工程

建设市、县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能力计划,加强救灾和卫生防疫等应急物资储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满足两个月日常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储备相应卫生防护和医疗救治物资。各级政府按照自然灾害保障集中转移安置人口4-6万、15天基本生活规模,储备生活保障类物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类应急保障物资达到保障2500人、1个月救治规模,Ⅱ类突发医学紧急救援类应急保障物资达到保障5000人、7-10天救治规模,储备医疗卫生类物资。优先完成生命搜索与营救、现场监测、人员安全防护、应急通信指挥、传染病防护、紧急运输保障等急需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确保应急救灾、卫生防护和医疗救治工作需要。

建设市、县区应急救援装备库。制定应急装备配备能力计划,加强应急备用电源、航空救援设备设施、快速搜救、大型油气储罐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救援机器人、高层楼宇灭火系统等装备配备储备。建设移动指挥平台,立足突发事件现场处置需要,强化公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应急装备建设,推行市、县区应急处置卫星电话、指挥车(应急移动方舱)、无人机、单兵装备“四合一”标准配备,提升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和应急指挥保障能力。

在全市事故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建设50个综合应急救援服务站,按标准落实用房和装备、人员配置。综合应急管理服务站由各乡镇落实,每个站点原则上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在装备保障方面,每个服务站需达到“十二有”。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部门、通信主管部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构建综合应急通信保障网络,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电力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建设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容灾备份体系,在灾害多发、重要区域建设抗灾超级基站、基础设施及相关防护设备,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加强370M无线应急专网系统建设和无线通信终端装备配备,推动卫星电话、宽带卫星等小型、便携无线通信终端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等下沉配置,提升基层末端通信保障能力,保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灾情下至少有一种通信方式联络畅通。

(五)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林区、牧区建设防火道路、防火隔离带、瞭望塔(哨)、检查站、视频监控系统、卡口人脸识别和车辆自动识别系统。有条件的国有林场、重点集体林区,依托水库、塘坝、水道、高位消防水池等蓄水设施,建设引水上山管网工程,构建以水灭火设施网络。健全完善“天目网”遥感卫星监测系统、林火微波监控系统和无人机巡护,提高森林火险火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装备库,配备充足的扑火机具、安全防护物资、通讯指挥器材、应急车辆,切实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

(六)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确保治理河段达到设计防洪标准,积极推进乡村河道防洪治理。持续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运用物联网、遥感等现代技术,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对重点山洪沟进行防洪治理。基于水上、水下高精度测绘技术,实现实际水资源量的精准测量,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稳步推进病险塘坝除险加固。积极推进水库提标扩容,结合河道治理工程,因地制宜建设拦蓄工程,提升水库、河道雨洪水拦蓄能力。加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加快矿山采空区充填治理,消除采空区重大事故隐患。对已查明的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威胁人口多、财产损失大,特别是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八)安全防灾应急救援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政企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甘肃省安全防灾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建设进度。坚持利用和建设并重、布局和规模相宜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处置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为主旨积极争取将“应急使命·2022”高原高寒地区抗震救灾实战化演习主场地改建为国家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培训演习示范基地着力构建和打造集安全培训、综合演练、应急指挥、救援拉动、实战实操、观摩学习、科研科普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应急示范基地。整合利用各级公共安全馆、消防馆、科技馆、青少年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平台,植入防减灾展览展示、图书版画、音像视听等科普资源和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区域防减灾科普宣教基地。

(九)应急救援分中心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应急救援中心西北分中心建设布局,依托国家区域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装备库、张掖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张掖支队和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张掖支队,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应急保障为重点,建设市应急救援分中心,改造提升国家区域重特大事故救援现场指挥协调装备库;建设教学楼、模拟训练场馆,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教学必备的设施装备器材。

(十)化工园区(集中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根据市、区两级相关规划和各县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深入排查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实施化工园区(集中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推进园区(集中区)“五个一体化”建设,实现对化工园区内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在线实时监测、风险研判、动态评估和及时自动预警,有效防治生产安全事故,并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体制,精心组织实施

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负总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的各类风险,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加强协调衔接,各方协同推进

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规划实施落实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推进本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努力实现应急管理各要素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把规划的实施与日常监管、预防预警、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

(三)跟踪督查检查,强化考核评估

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将规划实施进展完成情况纳入对部门、属地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跟踪督查。加强各级专项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2023 年组织完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 年完成规划实施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给通报,并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

(四)加强资金保障,力促项目落地

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张掖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各级政府要保障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领域、重点工作的经费,充分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投入,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和提升应急管理服务体系。

抄送: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