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十三五”平安建设(政法)规划
索引号
620700004/2018-37825
文号
张政办发〔2016〕18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顾文霞
生成日期
2016-11-17 17:07:46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6〕184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十三五

平安建设(政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十三五”平安建设(政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张掖市“十三五”平安建设(政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张政发〔2016〕45号)和《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张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发 〔2013〕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十三五”期间平安张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现状

“十二五”期间,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紧扣平安张掖主线,聚焦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深入探索、持续用力、奋发而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平安张掖建设也面临诸多新挑战,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立,但综合防控能力仍待进一步提升。连续组织实施3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和1个技防建设三年规划,全市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成,全社会预防、打击、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已组建2045人的专职群防群治队伍、1015人的保安员队伍和3万人的义务巡逻巡防队伍(含看楼护院、十户联防等),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解决了专职群防群治队伍的补助经费,较好地确保了“人防”队伍稳定发挥作用,但人员老化、素质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普遍。社会治安技术防范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全市城区的所有公共部位、乡镇的重要路段和治安卡口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大部分与公安机关实现了联网运行,但覆盖面不广、智能化水平低、后续投入不足、信息资源整合不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城市住宅小区、农村小康集中居住区虽架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并落实了内部安保措施,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提高,但老旧楼院、城郊结合部及偏远农村盗窃等侵财犯罪居高不下,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共交通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邮件快件寄递和托运行业安全隐患突出,相应配套的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跟进的速度缓慢,受潜在安全隐患威胁的风险逐年提高,亟需不断提高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规范化程度不够、服务管理水平不高。全市65个乡镇(街道)和95%以上的村(社区),依托政府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工作站、室)建起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点),为群众提供“一个平台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但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水平与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综合服务管理的任务最重,但服务管理平台基础设施简陋陈旧、办公条件差、信息技术手段落后、资源整合缺乏力度、服务管理功能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了平安张掖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铺开,但专职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网格化管理已成为平安建设的主要手段,也逐渐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趋势。我市自2011年率先在全省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以来,基本架构、工作流程、基础档案、运行体系等已经十分完善,在主动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化解纠纷、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网格服务管理的触角已经从村(社区)一级的基础网格向楼宇小区的终端网格进一步延伸。但由于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致使社区组织体系不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网格的专职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大多数网格的管理员都由社区书记、居委员主任、村主任、社长、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兼任,无法专心从事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加之报酬待遇较低、人员素质不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等,使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很多措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在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建设专职网格管理员队伍,切实承担起最基层的服务管理各项任务,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已经十分迫切。

(四)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持续推进,但综合整治改造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市持续不断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区域排查整治,有效遏制了命案、抢劫、抢夺等案件多发势头,一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得到综合整治改造,一批治安复杂区域、行业场所治安面貌明显好转,但个别地方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黄赌毒”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汽车站、城区集贸市场、公路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文化娱乐场所人员流动大、治安状况复杂,整治难度大且易反复,需要通过综合整治改造的办法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五)重点人口管理逐步落实,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仍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全市重点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发展进步,精神障碍隐患摸排登记、救治救助、监护管控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出狱所人员接送制度得到落实,全市建立和认证过渡性安置基地达7个;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等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涉邪教人员警示教育基地均已建立并投入运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虚拟专门学校建设受到中央和省上肯定。但我市针对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管理措施落实仍不到位,县(区)一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脱节、患者的检出率和治疗率不高等都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实际作用发挥不够;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警示教育基地均无专职人员、无经费保障,无法有效开展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虚拟专门学校建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体系、运行机制等方面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六)国家司法救助体系初步建立,但保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建立了市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每年列支40万元专项用于刑事案件特困当事人的救助。截止2015年,全市6个县(区)也建立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全市司法救助体系初步建立。自2012至2015年全市共进行司法救助423案554人,使用救助资金1066.95万元。但司法救助资金缺口依旧很大,远不能满足现实救助需要。司法救助的形式比较单一,未形成联动机制,亟需进一步扩充救助资金规模,拓宽救助渠道,扩大救助覆盖面。

(七)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但与实际需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市、县(区)两级政法专网的网络节点线路全面架设到位,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信息平台已全部联通,信息导入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但与大情报、大数据平台建设的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基础信息采集不全面、衔接运行不完善、日常服务管理不顺畅、专业人才力量不足、动态管理机制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政法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和整体工作效能。

(八)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逐步推进,但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网络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网上重大突发舆情发现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平安网络建设深入推进,网络生态环境稳中向好。但网络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网站安全监管中失管漏控问题突出,技术手段建设严重滞后,网络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薄弱,网军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专业人才力量不足、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网络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和保障“四二”部署、“六六”战略,以平安张掖建设为总目标,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主线,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着眼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面提升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党委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平安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围绕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各项为民利民便民惠民安民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方式,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3.整合资源,共同治理。通过健全机制、搭建平台,把加强社会管理和推进平安建设的相关资源、力量有机统筹整合,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等各种力量协同参与,形成覆盖广、实效强、群众满意的城乡服务管理体系,有效引导和调动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的合力。

4.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基层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平安建设网格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借助和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和完善各级综合信息平台,以信息化保障和促进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5.探索创新,统筹推进。紧密结合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学习借鉴省内外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增强工作的科学化、高效化。

(三)发展目标

1.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建成,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织密社会面治安防控、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行业场所内部安全防控、重点人重点组织重点物品治安防控、信息网络防控等五张防控网络,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实战指挥、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绩效考评五项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安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坚决遏制影响公共安全的恐怖组织犯罪、极端暴力犯罪等案件发生,有效防范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

2.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综合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创新方法,以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和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为重点,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建立起规范高效运行的服务管理平台,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确保服务民生、保障民安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完成全市乡镇(街道)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实现群众需要及时回应办理、社情民意及时收集汇总、矛盾纠纷及时排查调处、治安形势及时研判预警、应急处突及时联勤联动。

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稳步推进,治安复杂混乱区 域面貌进一步改观。将城区老旧楼院、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治安复杂部位纳入政府民生项目,实施综合整治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净化生活环境,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多渠道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从根本上彻底改变治安面貌。

4.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预防和减少。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质量。改造扩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场所,继续扩大医疗机构精神科床位数量。推进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和认证,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制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推进反邪教法制教育学校建设,健全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虚拟专门学校建设,形成较为成熟的、具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创成全省品牌、全国亮点。

5.国家司法救助体系全面建立,救助资金和覆盖范围进一 步扩大。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确保市、县(区)两级司法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扩大救助覆盖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力争使市、县(区)两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逐年递增20%左右,司法救助困难群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6.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快推进全市党委政法委系统和政法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县(区)两级党委政法委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加强政法专网使用和管理,推进各级政法单位横向联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完成综治联网建设,实现综治信息系统从省到村(社区)五级互联互通。

7.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网络安全管理 水平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网上突发舆情应急管控能力明显提升,网上舆论引导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强化。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向村(社区)延伸,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做到城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关键节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要害部位、案件高发区域、治安复杂场所主要出入口全覆盖。到“十三五”末,全市辖区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领域视频监控探头数达到3000个,同时扩大社会投建规模,总数不低于1.6万个。投资建设改造市、县(区)两级公共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立运维管理和值守应用队伍,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数据处理分析中心,运用数据挖掘、人像比对、车牌识别、智能预警、无线射频、地理信息等现代技术,加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集成应用力度,开展视频图像信息深度加工、数据挖掘、疑难视频图像处理等高端智能应用,实现运维管理、值守应用常态化,提高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水平。

2.积极发展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和保安队伍。研究制定并分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市、县(区)两级对专职群防群治队伍的薪酬保障标准,分类制定保安服务业的服务、收费、税收标准,按照精干、高效、负责的原则整顿现有队伍,提高素质,规范管理,适度发展。到2020年力争使全市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发展到7000人,专业保安队伍发展到6000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稳定在1500人以上,确保在协助巡逻防护、社区防范、重点人员管控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和流动人口协管员薪酬在省财政继续实行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市、县(区)两级财政也要建立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补助标准的机制。

3.综合整治改造治安复杂区域、场所和部位。以城区老旧楼院、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集贸市场、火车站等治安复杂区域为重点,市、县(区)分别每年确定2—3个社会治安重点区域,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实行综合整治,切实提高安全防范管理能力。

4.提高公共安全和维稳应急处突能力水平。加强信息化、 动态化、立体化获取情报信息能力建设,提升情报主导、准确预警、精确打击、主动防控水平。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在市、县(区)分别建立50人以上的巡特警队伍,在县(区)一级建立100人以上的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在乡镇一级建立50人以上的专门应急力量,强化物资装备保障,开展常态化实战演练和处突备勤,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

(二)全面推行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全面实施“精品网格”工程。在现有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基层网格进行精品“孵化”,从专(兼)职力量配备、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基层网格服务管理体系,确保服务民生、保障民安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加强网格的科学划分管理工作,城市社区每个网格至少配备2名专职网格员,农村网格员可由村民小组长(社长)担任,每个网格至少发展5名网格信息员。市综治办采取分解任务、分配指标、指导监督等方式落实网格员配备工作、推动落实网格服务管理全覆盖;市、县(区)两级积极协调安排公益性岗位用于网格服务管理力量建设;县(区)、乡镇(街道)两级综治办负责对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指导,具体负责对网格员的招录、选聘、管理、教育、考核等工作。

2.全面落实“一村一警一员一法律工作者”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2017年底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全部落实“一村一警一员一法律工作者”,即每个村或社区有一名公安民警、一名平安建设特派员、一名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确保有效发挥作用,真正做实基层、做强管理、做优服务。

3.大力推行“十户联防”工作模式。全面落实“综治中心户长”制度,在农村、城市社区、单位小区和居民小区等合理划分联防组,选举“综治中心户长”,形成村(社区)、网格、联防组层层递进的工作组织网络。把“综治中心户长”纳入基层综治维稳队伍管理,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考核奖惩。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给予一定报酬或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

4.强化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网格化、信息化,将护路联防经费和信息员通讯费用纳入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全面完成铁路护路转型工作,加强境内铁路既有线和兰新高铁的护路联防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健全规范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综治中心建设

1.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改善办公设施、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并辐射带动社区(村)综合服务管理站(点、室)建设,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覆盖。

2.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实现资源力量整合在基层、工作合力形成在基层的良好局面。县(区)综治中心要通过信息化有效整合资源、降低成本,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要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社、信访、人民法院(法庭)等基层力量,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村(社区)综治中心要健全工作制度,与群众“一站式”服务窗口或警务室实现工作衔接。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任务。

(四)推动重点人口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1.继续加大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建设力度。落实相关税收减免和产业支持政策。对安置刑满释放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市、县(区)两级司法局要严格监督落实好省财政每人每年5000元的补助经费,以及出狱出所人员接送工作每人每次300元的补助经费。

2.加强对邪教顽固痴迷人员常态化教育转化和帮教管控工作。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负责统筹和规划,县(区)、乡镇(街道)防范处理邪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按照每名未转化邪教人员3万元标准,在省上补助的基础上,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列支教育转化和帮教管控工作补助经费。加强反邪教法制教育学校和其他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力度,将警示教育阵地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市级反邪教法制教育学校基础建设和主体功能,县(区)逐年建成永久性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提高乡镇(街道)反邪教警示教育室的利用率。

3.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救治防治体系。建好市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县(区)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设精神卫生科,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配备专人负责精神卫生服务;继续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用于患者筛查诊断、随访管理、免费药品、综合示范区建设、精神科医生培训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六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推动救治救助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改革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收治管理能力。

4.创新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动全市虚拟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市县(区)由预青办牵头成立虚拟重点青少年专门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工作的具体指导。“十三五”期间,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全市至少建成1所实体专门学校,形成虚实结合的多层次、多样式的专门教育体系。

(五)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1.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扩大市级救助资金规模。在县级建立适度规模的司法救助资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

2.加强司法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全面落实《张掖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司法救助资金的日常管理,司法部门要加大救助金的依法追偿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合理、合情、合规使用。

(六)加强政法综治反邪教维稳信息化建设

推动公安大数据平台、警综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与公安各业务应用系统无缝对接,推进政法系统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依托大数据平台推动情报信息深度研判、实战应用能力建设,重点推进信息平台应用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

积极推进综治(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基础信息采集与日常服务管理一体运作,完善信息共享、研判预警和调度指挥等制度。加快建设网上服务管理新平台,积极推广“一网办”、“一网通”等服务管理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运用“大数据”文化开展反邪教工作,用“互联网+”的思维打造反邪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和个性化宣传平台,实现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科学化、打击处理的精准化、基础工作的数字化、宣传教育的亲民化、管控帮教的动态化。

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智慧司法”内网拓展至乡镇(街道)司法所。实施人口数据、警用地理信息等基础性数据平台与“智慧司法”网相关业务的对接。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音视频传输平台,实现远程探视功能。推动将戒毒所等监管场所周边列入辖区平安建设视频监控终端重点区域。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

继续完善市、县(区)两级互联网属地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网络实名制和网站实名备案工作,加大网侦技术手段建设力度,依法做好网上舆情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和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有序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将平安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持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研指导,解决存在问题;分管负责同志是规划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协调落实。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导作用,并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同级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年度考评体系。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确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三)强化问责,从严考核。市、县(区)两级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部门对规划中涉及的各个项目,都要认真分解细化,进一步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保证如期按要求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要纳入同级政府和综治部门督查考核范围,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考核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或单位,提请市委、市政府及时表彰奖励。对因落实工作不力、不到位造成失误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强化管理,确保实效。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调研,做出具体的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经审批后落实。由省财政保障的平安建设项目,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跟进衔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由市、县(区)两级财政保障的,要制定规范的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并严格执行,坚决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未用于规定项目,确保把财政保障资金管好用好。要加大项目、财政保障力度,充分用好中央加强平安建设的政策,发挥市、县(区)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平安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深化平安张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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