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随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全面施行,对企业群众就近、便捷办理登记注册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前我省部分登记事权划分不够清晰,与市场主体“就近办”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为有效解决登记管辖权交叉等问题,切实提升办事体验感与获得感,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全省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本《通知》,对省、市、县三级登记管辖范围作出系统性优化,推动登记服务重心下沉、流程再造。
二、主要内容
一是重点下放两类权限,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全面由市州级承接,仅极少数特大规模企业例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属地化至市州办理。两项调整彻底改变了过去企业必须赴省会办理的局面,大幅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压实县级兜底职责,延伸个体服务末梢。明确除省、市两级负责的特殊类型外,其余市场主体登记均由县级局承担,并可委托市场监管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让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现“家门口办照”。
三是强化统筹督导考核,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在赋予兰州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允许先行先试的同时,建立登记争议妥善解决机制,对违规推诿、拖延办理等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确保优化举措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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