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电网突发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全市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甘肃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下,指导和规范各相关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电力设施破坏等原因,造成张掖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1.4.2 统一指挥的原则
在张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 分工负责的原则
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4.4 保证重点的原则
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等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5 事件分级
根据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当甘肃电网出现特别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张掖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5.2 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造成张掖电网减供负荷 60%以上,或者停电用户数达到张掖市供电总用户数 70%以上者;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1.5.3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Ⅲ级停电事件状态:
(1)造成张掖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
(2)造成张掖市停电用户数达到 50%以上、70%以下者;
(3)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1.5.4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Ⅳ级停电事件状态:
(1)造成张掖电网减供负荷 20%以上、40%以下者;
(2)造成张掖市停电用户数达到 30%以上、50%以下者;
(3)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成立张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对应联系供电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市工信委主任、市发改委主任、国网张掖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地震局、武警张掖市支队、铁塔张掖分公司、电信张掖分公司、移动张掖分公司、联通张掖分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分管领导为成员(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1,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指挥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组织进行核实,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当发生Ⅲ级及以上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向省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Ⅲ级或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Ⅲ级或Ⅳ级停电事件状态。
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市工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主任、张掖供电公司总经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及时报告;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2.3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较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专家咨询组、事故处置组、公安组、医疗救护组、交通保障组、通信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公众信息组、气象组、后勤保障组,各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2)。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工作,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4 县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其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市内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务、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 预警
3.2.1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信委或受影响县区工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受影响区域工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工信委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各相关县区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市工信委或受影响区域工信部门报告。
市工信委或受影响区域工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
对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工信委(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市政府,同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
对初判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县区工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工信部门和县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及工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大面积事件级别,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对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
4.1 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省应急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在其统一指挥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 Ⅲ、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响应
4.2.1 事件报告
初判发生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省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在省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判发生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同时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4.2.2 响应处置
发生Ⅲ或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相关市州应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相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应急总指挥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或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和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进行通报。Ⅲ、Ⅳ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4.2.3 信息发布
在大面积停电期间,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揭露谣言、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 响应措施
4.3.1 电网抢修恢复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国网张掖供电公司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国网张掖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3.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3.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相关县区政府和水、汽、油、热供应等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3.4 社会稳定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4 响应终止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宣布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县区负荷恢复正常;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Ⅰ级停电事件状态由国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Ⅱ级停电事件状态由省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
第五章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咨询组,结合我市电力生产特点、电网实际和事故规律,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各供电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制订并落实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国网张掖供电公司应组织制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预案,并根据电网的发展定期修订和发布。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和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
5.2 装备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特别是国网张掖供电公司要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管理及事故抢修准备工作。
5.3 人员、制度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本预案所赋予的职责。特别是国网张掖供电公司应加强人员调度和管理,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积极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 事件调查
Ⅰ、Ⅱ、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国家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省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县区政府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6.3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发改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县区政府和电力企业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第七章 培训和演习
7.1 培训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我市电力应急工作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规划,组织和聘请有关专家对市内参与电力应急工作的成员单位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预案学习、张掖电网的组成、布局及电网方面的有关知识等,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7.2 演习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我市电力应急年度演习计划,适时组织进行分项演习或综合演习演练,以检验市电力应急体系响应能力,提高和完善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能力。特别是张掖供电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县供电公司参加的大面积停电联合演习。演习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演习效果进行评价,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评价意见及改进建议,并根据演习结果提出修订应急预案要求。
第八章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工信委牵头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发布后执行,并报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按本预案规定,分别落实相关工作。随着国家相关应急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演习、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以及电网发展和管理体制的变化,由市工信委牵头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工信委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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