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00076/2025-00052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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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10-24 15:20: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10月1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田继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一)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情况。2024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341.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5.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5.86亿元。全市当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2.47亿元,偿还到期法定债务8.86亿元,年末法定债务余额33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7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1.62亿元,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2025年1至9月,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3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4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5.9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2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71亿元。从投向领域和用途看:新增一般债券主要投向市政基础设施、农林水、社会事业等领域;新增专项债券主要投向铁路、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再融资一般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再融资专项债券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和存量项目收尾。

全市2025年到期法定债务本息26亿元,至9月末已按期足额偿还13.54亿元。9月末法定债务余额370.02亿元。各级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息均有明确的政策和预算安排,偿还来源为接续发行再融资债券、财政资金,以及项目对应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无法定债务逾期风险。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水平。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333.4亿元,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680.88亿元计算,全市政府法定负债率(政府债务余额与GDP之比)为48.97%。加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46.39亿元后,全市政府负债率为55.78%。

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强意识、建机制、抓管理,合理适度用好增量,稳妥有序化解存量,不折不扣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项任务。

(一)树牢风险意识,合理适度举借政府债务。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把树牢风险意识摆在首位,科学适度举债用债,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保持在合理范围。筑牢风险意识提升决策准度,财政部门成立联建联训工作专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债务风险防范能力,助力提升县区决策层风险防控能力。紧扣全市“一屏三地”功能定位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保障改善基本民生、拉动经济有效增长和化解历史欠账等重点任务。充分把握国家加快专项债券发行有利政策机遇,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坚持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作为先决条件,防范债务偿还风险。优化额度分配,结合项目建设进度与阶段性资金需求,合理规划发行节奏,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早投用、早见效。

(二)聚焦质效提升,充分发挥专债增量效应。切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精准发力用好中央增量专项债券政策,专项债券使用质效提升明显。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同频发力、协作配合,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准备堵点问题。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用足用好增量政策,有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加快推进融资平台企业改革转型。推动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全覆盖,提高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机制,推进专项债券形成资产管理,确保全市专项债项目形成资产底数清、情况明。

(三)强化统筹争取,全力化解存量债务风险。足额保障法定债务偿债预算,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足额纳入预算盘子,2025年全市安排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预算13.56亿元,未发生政府违约事件。围绕国家扩大赤字率、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等政策机遇强化争取,共争取到财力性转移支付、省级奖补、一揽子化债政策等各类资金111.09亿元。深化“财政+国资”模式,年内盘活处置各类资产资源增加收入11.41亿元为全市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深化“财政+金融”模式,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风险防范化解力度,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融资平台企业债务风险有效缓释。

(四)落实四项机制,多维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专项债券利息清缴机制,责任到人督促国有企业靠实偿还主体责任。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实时开展变动统计监测,动态研判风险形势。建立631”债务防控机制,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健全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情况、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作为财会监督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和审计监督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对违规新增和虚假化解隐性债务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落实地方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全面真实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形势,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研究,从推动发展增强综合财力、优化结构提高项目质量、强化约束形成监督合力等方面系统梳理并详细报告有关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总体来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政府债务总体规模合理适度,债务风险有效缓释,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同时也要看到,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我们将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下大力气应对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政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

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为“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风险总体管控。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拓展发挥联建联训作用,持续推动树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识、管理意识。全面评估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增强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与预算编制、政府投资行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效衔接。科学适度用好新增政府债务,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保持在合理范围、风险总体可控。

(二)加快推动存量债务风险有序化解。持续深化“财政金融”“财政国资”模式效用,推动财政、金融、资产资源协同发力,加快存量债务风险化解。用足用好增量化债政策,加快融资平台退出和改革转型进程。多管齐下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三)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围绕“十五五”总体规划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做好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储备,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健全完善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持续规范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管理,探索建立偿债备付金。依法厘清政企债务边界,加快推动改革转型。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防止隐性债务和政府拖欠账款边“清”边“涨”。持续发挥部门协同监管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四)积极配合人大监督相关工作。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建立健全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制度,做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债务治理能力和水平。督促县区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细化完善报告内容,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报告内容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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